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多样性,更好地与市民的互动,达到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目的,由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在《食品与生活》杂志、《新闻晨报》、上海市食品安全网、东方网食品药品安全频道同步开展“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以2015年《食品与生活》杂志“安全”版块内容、新《食品安全法》以及饮食生活常识为出题范围。
活动自2016年3月8日0:00开始,2016年5月8日24:00结束。
此次竞赛活动题目将在2016年第3期《食品与生活》杂志、2016年3月8日《新闻晨报》“爱上海”版块、上海市食品安全网(www.spaq.sh.cn)、东方网食品药品安全频道(shfda.eastday.com)同步公布。中奖名单与兑奖方式将于活动结束1个月后公布。
1.参与方式:
方式一:参与《食品与生活》、《新闻晨报》答题的参赛者,可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剪下后寄至食品与生活杂志社(上海市吴中东路513号,邮编:200235)。具体参赛日期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评奖。
方式二:登录上海市食品安全网(www.spaq.sh.cn),点击“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标识,进入竞赛页面,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和相关规则,并按照竞赛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答题完毕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每位参赛者在竞赛活动期间,只能登录答题一次,并须在3小时内完成,如若超时,系统将自动提交进行评分,活动结束后可再次登录查询分数。
方式三:登录东方网食品药品安全频道(shfda.eastday.com),点击“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标识,进入竞赛页面,了解竞赛活动情况和相关规则,并按照竞赛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答题完毕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每位参赛者在竞赛活动期间,只能登录答题一次,并须在3小时内完成,如若超时,系统将自动提交进行评分,活动结束后可再次登录查询分数。
2.参赛者在答题前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内容。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信息不完整而导致兑奖受阻,责任由获奖者自负。主办方保证参赛者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仅用于活动主办方抽奖、颁奖及联系中奖者。
3.参赛者年龄须满16周岁。无论以何种方式参赛,每个身份证号只能参赛一次,如发现重复答题,则取消参赛资格。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5名,各获价值2000元的奖品一份;二等奖10名,各获价值1000元的奖品一份;三等奖20名,各获价值500元的奖品一份;鼓励奖50名,各获价值200元的奖品一份;参与奖200名,各获价值100元的奖品一份。
1.一等奖从得分95分以上的参赛者中抽奖产生。
2.二等奖、三等奖从得分90分以上的参赛者中抽奖产生。
3.鼓励奖从得分80分以上的参赛者中抽奖产生。
4.参与奖从得分70分以上的参赛者中抽奖产生。
5.获得抽奖资格的参赛者只能中奖1次,不得重复中奖。所有奖项的产生均由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
1.本次竞赛活动面向社会公开举行,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2.与本次竞赛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参赛。
3.本次竞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如有疑问可拨打食品与生活杂志社电话咨询:021-540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