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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
2015年3月06日 10:27

各有关单位:

  2013至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及广大妇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在积极参与上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上海国际化城市进程中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优秀女性的职业精神,带动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各级组织认真评选推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的基础上,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授予王黎娜等10位同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马亚红等10位同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提名奖称号;授予杨喆等580名同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上海市同仁医院急诊科等200个集体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妇女岗位成才、建功立业。

  全市广大妇女要以上述先进模范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做智慧女性、创美好生活、建美丽上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全面参与深化改革开放、稳定经济增长、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改善社会民生等各项事业,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争创新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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