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8日至1月31日,本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据统计,两周内全市共发生各类盗窃案件1613起,与前两周相比,下降了近五成。其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539起、盗窃机动车案件101起、盗窃非机动车案件153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102起、扒窃案件366起,分别比前两周下降了五成左右。消防安全方面,两周内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327起,环比上升近两成,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2万元。
近期,本市出现以销售虚假手机窃听设备为名实施诈骗的新动向,需引起广大市民群众的重视和警惕。
去年9月,市民王女士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称“可以提供窃听他人电话及短信内容的服务”。将信将疑的王女士按照对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回电,自然得到对方“优质、详细”的服务承诺,但对方要求王女士立即办理一张新的电话卡。一小时后,当王女士办妥了新电话卡后,对方先后三次以办卡费、电话专用费、风险抵押费等名目,要求王女士向其指定的银行卡号内汇款。由于第一次4000元汇出后,王女士确实收到了一个来电,且来电号码显示为王女士想得到的号码。于是,王女士毫不犹豫地汇出了第二、第三笔钱款。但是,对方就此玩起了“人间蒸发”。随后,报案人才发觉受骗。
2009年,全市共接报以销售虚假手机窃听设备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53起,涉案金额52.4万元。据警方分析,在此类案件中,作案人员往往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或互联网发布销售虚假手机窃听设备的消息。当被害人有购买“窃听设备”意向后,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作案人员利用“任意显号”软件,用被害人想复制的手机号码致电被害人,谎称“窃听设备”已制作成功,借机骗取“手续费”、“制作费”、“交易风险金”等费用。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对于陌生号码的各类短信不要轻信,要认真甄别其真伪。对于发送此类有害短信手机号码,通过“有害信息举报平台”积极向警方和电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