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政府正在修改《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现就《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全文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公布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5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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