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杂技家协会于去年5月曾举办首期上海国际杂技教育高级研修班——“杂技安全教育与保障措施”国际教程,以讲座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介绍了澳大利亚在杂技安全教育和职业保障方面的先进理念、教学经验和法律保障,受到业界的广泛好评,并得到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的重视和肯定。为此,针对国内魔术道具开发和制作的严重滞后,仿冒道具泛滥,以及仿冒道具粗制滥造对表演者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等问题的存在,上海市杂技家协会于10月18日—19日,组织举办了第二届国际杂技(魔术)高级研修班——“魔术职业保障与维权措施”国际教程,吸引了包括杂协魔术专业委员会、上海杂技团、上海魔术团以及外省市魔术师和魔术爱好者等多个团体在内的成员参加。研修班通过专业讲座和座谈研讨会的形式,两天来为学员们普及了魔术职业维权意识,传授了道具开发新理念。
现场教学与表演实践两者并重。为规范魔术市场,激发学员道具创作灵感,研修班特邀拥有72项专利发明的匈牙利籍魔术师Gyula
Czili作题为《魔术师是发明家》的专业讲座,帮助学员开拓道具研发新思路。Gyula
Czili在国际魔术界颇负盛名,此次是他第一次来到中国,向国内的魔术师和魔术爱好者们传授有关道具专利发明的丰富经验。在短短两个小时的讲座上,Gyula
Czili先生采用现场教学与表演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详细阐述了道具创作的基本原理,同时利用骰子等专利道具进行实践演出,通过生动的魔术表演将道具的机关、组成、构思一一展现在学员面前。很多学员发现,Gyula
Czili先生所展示的魔术道具,与我们传统戏法中使用的门子有很多共同之处,甚至有些道具我们在几百几千年前就已经存在,但是由于长期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加之落后的门派观念的影响,往往只有本门派的弟子才知道其中的原理,有些虽然道具实物还在,但其使用方法却早已失传。
法律知识与生动案例紧密结合。目前,国内魔术市场的法律保障体系并不完善,专利侵权和肆意揭秘事件时有发生。如2010年8月,以色列魔术师Yigal
Messika就以自己研发的魔术在中国被盗版为由,在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相关合理费用16.6万元。为增强广大魔术师及魔术爱好者的法律观念和职业维权意识,研修班还邀请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王勉青教授开设了《魔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讲座。王教授介绍说,魔术作为一门综合艺术,可以受到保护的内容有魔术原理、魔术道具、魔术表演、魔术说明书和魔术电视节目等。其中,著作权保护的是魔术的表现形式而不是魔术原理。同时,著作权要求其所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独特性和创造性,包含魔术师本人的想法和意念。正如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大家都可以模仿,但丝毫不差地表现出来就会构成抄袭,必须将这个魔术原理用自己独创性的形式加以呈现,才能形成一个新的独立作品。在普及专业法律知识的同时,针对魔术行业违法侵权和肆意揭秘现象的泛滥,王教授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即“三个加强,一个打击”:加强魔术师的自身保护意识,加强合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加强魔术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
智慧交流与思想碰撞交相辉映。两天的课程学习使学员们对魔术职业维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新的认识,大家对研修班的行业前瞻性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座谈会上,学员们积极思考,就上海市杂技家协会组织草拟的《上海魔术师职业道德公约》畅所欲言。资深魔术爱好者周宾林提到,《道德公约》实行以后,要践行“内外有别、高低有别”的原则,签署公约的魔术师之间应打破门户之见,以诚相待,扩大交流;江苏省杂技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曹志龙认为,面对优秀的魔术表演,我们可以学习,但不能商业化,应充分发挥想象力来迎合观众,他还着重强调了“三个创新”:即技术创新、道具创新和表演形式创新;浙江省杂技家协会副秘书长戴滨淳指出,现代信息化社会,拜师学艺不再是学魔术的唯一途径,学习魔术完全可以通过网络自学,这也导致抄袭也比以前更加容易和泛滥,因此亟需《道德公约》的规范;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王勉青教授介绍说,国外魔术界有强有力的行业协会作支撑,而中国的魔术行业协会因尚未发展成熟,暂时无法承担责任,因此,在发挥《道德公约》的约束作用,使魔术师形成职业荣誉感的同时,各种社会力量的制衡作用应与法律互补互足;上海市杂技家协会副主席周良铁充分肯定了《道德公约》的重要地位,并总结道,《道德公约》对于摒弃陈旧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发扬社会新风,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社会形象,营造上海魔术行业良好的生存环境,推动上海魔术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经过几千年的漫长发展,中国魔术从产生到成熟,从诞生到辉煌,逐渐在世界舞台上大放异彩。如何剔除糟粕,规范魔术市场,维护魔术行业的健康发展,使这一门颇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技艺继续绽放光彩,这无疑是需要我们持续思考和探索的主题。
附录
《上海魔术师职业道德公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
第二条尊重师承传统。树立健康的师承观念,鼓励技艺传承,提倡尊师重教。继承和发扬魔术界的优良传统,吸收前人成果,积极推动魔术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尊重同道。公平参与行业竞争和市场竞争,在合法合理范围内互相支持,加强合作,自觉维护行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序、规范的行业秩序。反对恶性竞争,贬损、诋毁行业同人声誉。
第四条鼓励交流与合作。树立同行相亲的观念,提倡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互相学习、借鉴、交流、提高,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反对门户之见、同行相轻。
第五条尊重知识产权。提倡互相交流、学习,鼓励创意、技术切磋、提高,但不侵犯他人的相关权利,尤其是魔术表演的表象、设计、道具等不得抄袭、剽窃。
第六条不公开魔术的秘密。不在公开媒体上揭示魔术行业秘密。禁止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或擅自公开披露和使用他人尚未公开的魔术秘密。
第七条要以正途发展魔术。诚实守信、勤奋敬业,锐意创新、精益求精,勇攀艺术高峰,注重魔术表演、创作中的艺术创新及安全保障。反对粗制滥造、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反对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反对以损害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为代价谋求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