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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美术考级报考简章
2013年03月07日 16:08

  一、开考科目:

  素描色彩(水彩、水粉、油画)中国画(山水、花鸟、人物)

  注:各科目均设1-10级。

  二、报考对象:

  凡在上海居住、求读的市民、学生,爱好美术并有一定基础的均可报名。(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不限)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学生证、身份证或居住户口证等均可),近期一寸免冠照叁张,同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张;

  2、每人每报考一个科目交报名费20元;考级费:一级:45元、二级:60元、三级:70元、四级:80元、五级:90元、六级:100元、七级:110元、八级:120元、九级:130元、十级:140元(该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考级等级证书:每证15元;

  3、凡已获取过各主办单位的全国社会艺术水平业余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后,可以在原科目级别基础上逐级申报。

  4、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各类科目,一旦办好报名手续,不再办理换级和退费手续。

  四、考核方法:

  1、考生必须按各科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过期作弃权处理。

  2、考题由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美术考级委员会统一命题出卷,凡通过考级者由我会考级办颁发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统一等级证书,并加盖“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硬章。

  3、凡获得由我会颁发的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10级等级证书,在申请加入上海市美术家协会时,作为市级美展的入选资格一次。

  五、考生须知

  1、2013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美术考级于4月18日在全市各报名站进行美术考级报名工作。

  2、首次参加考级的考生,幼儿园学生最高为二级,小学最高为五级,初中最高为六级,高中(含中专生)以上最高为七级。凡获取过各等级证书的考生可按原科目的原级别上逐级报考。在考试时带好原复印件粘帖在试卷背后的右上角。

  3、考生须按规定交纳一定的报名、考级费的费用(详见报名站统一收费表)。

  4、考试时间:2013年6、7、8月具体时间地点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5、考生须持与本人相符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进入考场考试,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6、国画、油画考生自备纸张、油画布框。其他均由我会提供纸张。考试用工具包括画板、画夹,各类自用颜色、笔、水壶均自备。

  7、考生不得将专业参考资料(画册、图片)带入考场,如违规将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62483323转221)

  

    2012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美术考级十级通过名单 

    2012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美术考级优秀作品欣赏  

2012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美术考级优秀作品欣赏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考级办公室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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