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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市少儿曲艺大赛的通知
2013年04月02日 09:43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艺术培训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素质教育的指导精神,弘扬和推广曲艺艺术,培育曲艺新苗,发现曲艺新人,推动上海少儿曲艺的发展,为少儿曲艺活动与人才培养提供平台,经上海市文联批准,我会拟于2013年7月下旬举办第二届上海市少儿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

  树立“曲艺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培育曲艺新苗,发现曲艺新人,弘扬曲艺艺术,推动曲艺发展。

  二、比赛设置

  1、各单位及个人将参赛作品以报送光盘的形式先报送至上海曲协,经评委组进行选拔后,参加决赛。决赛通过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评选。到时将邀请电视台等媒体共同参与。

  2、决赛拟定在2013年7月下旬举行。

  三、年龄要求和奖项设置

  1、选拔赛的参赛选手年龄为14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2、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获奖作品并将由上海市曲艺家协会推荐参加2014年第六届CCTV全国少儿曲艺大赛。

  四、评选方式

  设立大赛评委组,负责大赛的初评和现场评选工作。评委由曲艺界、戏剧界等各界专家学者组成,初评是以各单位报送的光盘录像形式评选出进入大赛的节目。大赛采取现场打分的方法。大赛组委会制定具体评奖细则。

  五、节目报送要求

  1、本次比赛面向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个人。

  2、上海曲协将组织大赛评委会评出参加大赛的节目,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

  3、各报送单位将拟报送的参赛节目填写好《第二届上海少儿曲艺大赛登记表》后,于2013年5月30日前报上海市曲协,报送节目光盘、节目文本电子版。

  六、节目要求

  1、参赛节目曲种不限,相声、小品类节目一般不超过10分钟;快板快书、评书故事类一般不超过8分钟;曲唱类一般不超过6分钟。

  2、参赛作品的节目要求健康向上,贴近少儿生活,时代感较强,题材多样,形式新颖。

  七、费用说明

  参加大赛的节目不收报名费、参赛费。

  八、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402室上海市曲艺家协会收(邮编200040),请注明第二届上海少儿曲艺大赛。联系人:唐晓聪、沈稷

  电话:62495285 传真:62495285

  电子邮箱:shsqyjxh@sina.cn

  

  上海市曲艺家协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第二届上海少儿曲艺大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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