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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教育学习成果展示中心关于举办“同心共筑中国梦”诗词联、散文征文比赛的通知
2013年07月04日 13:34

  各区县办事处、各市级老年大学团体会员单位: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号召。中国梦内涵丰富、寓意深远,升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当今中国的高昂旋律和精神旗帜。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实现中国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激励广大老年学员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力量,上海市老年教育协会、上海楹联学会、上海市老年教育学习成果展示中心决定在全市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师生中开展“同心共筑中国梦”诗、词、联、散文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同心共筑中国梦”是本次征文比赛的主题。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参赛文章须围绕征文主题“同心共筑中国梦”进行创作。内容可以围绕回顾中华民族的昨天、审视中华民族的今天、展望中华民族的明天进行写作;可以围绕凝聚人心、汇集力量为共同梦想而奋斗励志进行写作;可以围绕自己或身边奋斗创业故事,由感而发进行写作。尤其欧迎参赛者充分发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见证人的特有优势,以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宣传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营造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的作品。

  二、征文要求

  (一)体裁:诗、词、联、散文,诗为古体、近体,符合格律;联要合联律;散文不要超2000字。

  (二)内容积极向上。

  (三)征文日期:即日起至8月15日。

  (四)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35号上海市老年教育学习成果展示中心;邮编200011。

  电子邮件:liyuanlu235@163.com。联系人:闻秀媛、李伯霞。

  投稿请写明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原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来稿不退,请自留原稿。

  三、征文对象

  (一)从事老年教育的工作人员。

  (二)各类老年学校的学员、教职工。

  (三)有接受老年教育经历者。

  四、表彰奖励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分成诗词联、散文两类分别进行评审,每类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 0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品纪念。

  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主办单位将选择部分参赛优秀诗、词、联、散文在上海市老年教育学习成果展示中心展出,并由上海市老年教育学习成果展示中心编印《上海市老年教育学习成果专辑》赠送作者。《上海楹联界》杂志将选登相关诗词联作品。

  

  上海市老年教育协会

  上海楹联学会

  上海市老年教育学习成果展示中心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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