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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上海地区报送作品通知
2014年03月07日 15:40

  各曲艺院团及相关单位、各曲协会员:

  中国曲艺牡丹奖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曲艺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性曲艺艺术专业奖。两年评选一次。中国曲艺牡丹奖设立金牡丹奖、节目奖、表演奖、创作奖、新人奖、理论奖、终身成就奖。2014年将举行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的评选,并于即日起开始报送参评作品,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送作品要求

  报送作品须是2012、2013年两年之内创作的、经过演出实践、受到观众欢迎的作品;所报参评演员,应是具有扎实的基本功、纯熟的表现技巧、在当地深受广大观众欢迎的优秀演员;参评理论作品须是上届评选后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凡在上届参评未能获奖的演员,本届可以继续参评。参评创作奖的节目,创作时间放宽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参评新人奖的演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参评作品及演员所演节目,要求曲种特点鲜明,艺术表现充分。应体现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和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辨证统一的原则,题材不限,但应以现代、当代题材为主,传统作品要有较大幅度的改编和加工方可参评。

  二、报送与推荐

  1、各报送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参评登记表(附件2)。报送单位意见一栏,须有报送单位负责人或参评演员(仅限体制外个别优秀演员)本人签字,凡存有版权纠纷,由作者和报送单位负责解决。

  2、报送节目长度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以内,录像光盘为DVD格式,声音和画面清晰,参评的主要演员突出。凡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参评节目须提供字幕及相关内容介绍

  3、推荐参评的中长书类节目除报送参赛节目片段录像及文本外,还须报送完整作品录像及文本。

  4、所有推荐材料(包括参评登记表、作品文本、节目DVD光盘2张、参评登记表、新人奖身份证复印件)须在4月8日前寄送至上海市曲艺家协会,参评登记表及作品文本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所有材料将由上海市曲艺家协会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5、上海曲协组织专家在严格遴选、评审的基础上向中国曲协报送参评作品。推荐结果将通过曲协通讯和网上文联予以公示。

  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中曲发【2014】4号文《关于报送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材料的通知》(附件1)。

  三、联系方式

  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402室

  上海市曲艺家协会(200040)

  联系人:唐晓聪 沈稷

  电话:62495285 62483323-291

  E-MAIL: shsqyjxh@sina.cn

  上海市曲艺家协会

  2014年3月7日

  附件:1、《关于报送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材料的通知》       

          2、《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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