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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报送"中国梦"优秀曲艺节目的通知
2014年04月11日 10:55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14年全国曲协工作会议和上海市文联七届三次全委会会议部署,结合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国曲艺家协会以及上海市文联《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精神,现面向上海各曲艺团队和曲协会员,组织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曲艺创作和优秀曲艺节目推选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运用丰富多彩的曲艺样式艺术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积极传播正能量,充分展现广大曲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百姓说唱的真挚情怀和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节目要求

  1.准确把握中国梦的深刻内涵,体现“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促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2.彰显时代特色和生活气息,弘扬主旋律,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3.力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追求艺术作品的形象化艺术化表达,摒弃概念化口号式;

  4.鼓励原创新作,时长不限但应适合于舞台展现。

  三、报送要求

  1.报送节目需填写《“中国梦”优秀曲艺节目报送登记表》;

  2.报送节目需提交影像视频资料(DVD格式)、节目文本(打印版)、《“中国梦”优秀曲艺节目报送登记表》(打印版)各2份;

  3.报送节目文本(电子版)和《“中国梦”优秀曲艺节目报送登记表》(电子版)需发送至上海曲协邮箱,邮箱地址shsqyjxh@sina.cn;

  4.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

  四、步骤安排

  1.节目征集阶段

  2014年4月至6月中旬,采取广泛征集与定向邀约、组织创作相结合的方式,面向上海各曲艺团体和曲协会员征集优秀曲艺节目。

  2.节目评选阶段

  2014年6月下旬,遴选优秀节目进行展演,并组成专家评委会对展演的节目进行点评和修改提高。

  3.节目报送阶段

  2014年7月,将经过加工修改的优秀曲艺作品报送中国曲艺家协会,获奖作品将参加2014年9月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的“向人民报告”——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系列专场演出。

  五、表彰奖励

  上海曲协将本次活动评出的优秀作品,推荐给上海市文联和中国曲协。入选上海市文联以及中国曲协的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创作补贴经费。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曲艺家协会

  联系人:唐晓聪沈稷

  电话:62495285

  邮箱:shsqyjxh@sina.cn

  上海市曲艺家协会

  2014年4月3日

  附:“中国梦”优秀曲艺节目报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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