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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长三角"地区国际民族乐团展演活动章程
2014年10月11日 12:42

  一、活动宗旨

  “长三角”地区国际民族乐团展演活动旨在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乐演奏和教学交流,同时推进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架起中外音乐的桥梁,共同传播中华文明。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上海音乐家协会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四、协办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少年宫
  上海音乐学院实验学校

  五、活动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少年宫
  上海音乐学院实验学校

  六、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6、7日
  七、活动内容
  1、展演专场:开幕式专场、中小学专场、高校及社会团体专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二团专场、闭幕式专场。
  2、大师讲堂:民族音乐与多元文化。
  3、专题论坛:“民族文化哺育成长”民族音乐专题论坛。
  4、论文汇编:《民族音乐教育教学的实践与研究》。
  5、颁奖评比:表彰十五名在国内外弘扬民族文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八、活动安排
  1、2014年10月21日前报送参演节目光盘、报名表。为了保证节目质量,进行专家审核。
  2、2014年10月21日前完成《民族音乐教育教学的实践与研究》论文征集工作。
  3、2014年10月24日发出入选参演节目通知。
  4、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少年宫召开第一次参演节目领队会议并发出正式书面邀请函。
  5、2014年11月11日前完成参演团队资料收集、校对工作。
  6、2014年11月28日网上发布具体参演活动的相关流程,举行新闻发布会。

  九、活动要求
  1、每个参演团队演奏一首作品,限时8分钟。报送参演节目光盘作品需与现场展演作品一致。
  2、光盘中需反映团队演奏实录、团队演出剧照一张(JPG格式,不小于3MB)、乐团简介(300字以内)、乐曲简介(100字以内)、参演人员名单。
  3、各参演单位车旅、食宿等费用均需自理,组委会免收参演费,并于展演当日免费用餐一次。
  4、参演单位将获得由第十届“长三角”地区国际民族乐团展演组委会特制的奖牌。
  5.请详细填写附件一报名表、附件二专家现场指导点评名单、附件三论文征集汇编回执、附件四专题论坛回执中的相关内容,一并于2014年10月21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 csjyp2014@163.com
  6、参演节目光盘请于2014年10月21日前快递或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486号杨浦区少年宫(第十届“长三角”地区国际民族乐团展演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90联系人:陈老师、高老师(021—65187070转8616)蒋老师(13801740769)
  7、专家评委对每个展演团队现场演奏提出书面指导建议。
  8、此次展演活动将对中小学专场、高校艺术团专场进行专家面对面现场指导。每个参演团队可有指挥或指导老师3名、骨干学生团员代表5名出席。

  

  附件:表格下载 

                                         第十届“长三角”地区国际民族乐团展演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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