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台、上影集团、上海教育电视台及各社会电视制作机构:
为全面检阅本市电视文艺节目和电视剧创作年度业绩,发挥优秀作品示范和激励带动作用,推动上海各级电视制作机构和电视艺术工作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广大电视艺术工作者扎根基层、深入生活,坚持“三贴近”原则,努力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受众喜欢的优秀电视作品,更好地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2014年度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文艺)(电视剧)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电视文艺类
1.电视综艺节目(运用电视表现手法,融合三种以上艺
术形式为一整体,向观众提供多方面艺术审美的节目,包含文艺晚会和竞赛类文艺节目)
2.电视歌舞节目(包括竞技类、现场秀、娱乐性和表演性歌舞节目)
3.电视音乐节目(包括歌曲演唱会、音乐会、音乐专辑、音乐专题片等)
4.电视戏曲节目(包括戏剧专辑、曲艺专辑、戏曲晚会等节目)
5.电视文艺专题(包括文艺故事、文艺人物专访等各类文艺性专题节目)
6.电视纪录片(以现场记录、实景拍摄为主体的纪实风格的节目,时间在50分钟以内)
7.电视文学节目(包括电视小品、电视散文、电视诗歌、电视报告文学等)
8.电视文艺评论节目(宏扬健康的审美理念,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有利于文艺进步的舆论导向,培育和提高大众的艺术鉴赏能力的电视评论节目)
9.少儿电视节目(以未成年人为传播对象,以及表现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和成长的纪实性节目等,时间在30分钟以内)
10.电视动画片(以动画或非线性等方式制作的纪实性
和非纪实性节目,每集在30分钟以内)
11.电视科普节目(以科学知识普及为主要目的的电视节目)
12.电视文艺栏目(有明确的节目定位和节目方针、有
鲜明的风格和特色、有固定的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开办一年以上的文艺栏目)
(二)电视剧类
1.类别
长篇电视剧、少儿电视剧、戏曲电视剧、系列电视剧
2.题材
(1)现实题材电视剧(包含主旋律剧、青春偶像剧、涉
案剧、家庭伦理剧、传记类电视剧)
(2)古装题材电视剧(包含历史剧、言情剧、武侠剧、喜剧、神话剧)
二、评选范围
参加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文艺评选的作品,必须是2014
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在本市正式批准的电视播出机构首播的各类电视文艺节目。
参加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剧评选的作品,必须在上海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并于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在本市市级电视台播完(首播)的各类电视剧。
三、评选方法与评委
2014年度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文艺)(电视剧)评选
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入初评的电视文艺、电视剧候选作品分别由申报单位从严优选推荐报送,经参评资格审定后进入评选程序。
2014年度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文艺)(电视剧)评选将由本市主办单位、支持单位业务主管领导、本市著名电视艺术工作者、高校电视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委会成员名单确定后在市文广局网站和上海文艺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项设置
2014年度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文艺)(电视剧)评选,按参评作品总数的40%--50%设置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其中一等奖作品的得票数必须达到出席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二、三等奖的和得票数必须达到出席评委总数的二分之一;每个等级最多进行三轮投票,如果第三轮仍未投出规定的获奖数额,该奖项空缺。
五、作品送评要求
1、参评作品以制作所在单位(部门)申报,单位(部门)合作节目(电视剧)在互商基础上由一方报送。
2、申报单位须按照从严优选的原则,对参评的节目(剧目)进行筛选,并将审查通过的参评节目(剧目)报评奖办公室。
3、参评电视文艺节目(栏目)要求
(1)《参评节目(栏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5份,以供初评、终评使用。须完整填写,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须含有《参评节目(栏目)推荐表》、视频作品(MP4、MPG格式)、剧照(jpg格式)等内容材料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3)报送的视频作品要求图像和声音清晰,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标识不清楚将影响评审结果;
(4)参评栏目要求开播一年以上,填写“参评栏目推荐表”(见附件),选录至少三期节目。
4、参评电视剧报送要求
(1)《参评剧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复印件5份,以供初评、终评使用。须完整填写,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须含有《参评剧目推荐表》、视频电视剧(MP4、MPG格式)、剧照(jpg格式)等内容材料的可移动存储设备一套;
(3)报送的视频电视剧要求图像和声音清晰,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标识不清楚将影响评审结果。
5、《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文艺)参评节目(栏目)推荐表》、《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剧)参评目剧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可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网站”(http://wgj.sh.gov.cn)和“上海文艺网”(www.shwenyi.com.cn)下载。
6、为扩大评奖成果,我协会对参评作品享有在部分媒体作展播的权限,有权将获奖作品制成光盘,供业界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视为同意。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方式
申报截止日为2015年4月10日(周五),请于截止日前将参评表及附件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所有报送参评的材料将做为评选资料留存,不再退还。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906室(200336)
联系电话:62781078、22310000转8116分机
联系人:王静、姚蔚
附件:1. 2014年度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文艺)参评节目推荐表
2. 2014年度上海广播电视奖(电视剧)参评剧目推荐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