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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上海美术大展暨“白玉兰”美术奖评选征稿通知
2017年05月12日 16:15

  由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上海美术大展暨白玉兰美术奖颁奖活动,将于2017年11月下旬在上海中华艺术宫隆重举行。展览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艺工作者文化自信和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坚持有思想的艺术和有艺术的思想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努力创作出一批有道德、有筋骨、有温度精品力作,为实现中国梦提供精神文化力量,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华艺术宫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

  二、展览地点和时间

  展览地点:中华艺术宫

  展览时间:2017年11月下旬

  三、参展作品要求

  近年来反映上海发展成果的创作及其他题材优秀作品,纪念建军90周年主题性创作作品及中华创世纪神话题材的相关内容。已经参加过历届上海美术大展的作品不做征集。展览将出版作品集,颁发奖项、入选证书。

  四、展览作品数量及种类

  1、展览作品数量:共350件,其中特邀艺术家作品及主题性创作专版共50件。

  2、参展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漫画、漆画、连环画、综合材料、农民画等(设计作品不参加本次大展)。

  3、参展作品尺寸(不含画框):

  中国画:不小于70×70cm,不大于200cm×200cm

  油画:不小于60×80cm,不大于200cm×200cm

  版画:不小于50×50cm

  水彩画:不小于54×79cm

  雕塑:宽×高不大于200cm×250cm

  连环画:不小于30×30cm

  漆画:不小于50×50cm,不大于200cm×200cm

  综合材料:不小于50×50cm,不大于200cm×200cm

  漫画:不小于30×30cm

  农民画:不小于50×50cm

  质量较高的作品可适当放宽尺寸要求,送件初评时须报尺寸。

  五、大展奖项设置

  白玉兰美术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优秀奖7名、沈柔坚艺术基金奖7名。

  六、展览作品征稿相关要求

  1、征稿范围:在沪居住、工作的美术从业人员。

  2、作品初评以照片形式收件:2017年8月20日—9月20日收件(以收件邮戳为准),请使用挂号或快递,作品照片为10寸,每位作者参评作品不超过2件,照片背面附作品登记表(附后),邮费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评作品照片一律不退。

  收件地址: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805室(第九届上海美术大展组委会)夏磊收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021-52162232

  初评入选后送作品参加总评另行通知。

  组委会对展览的作品拥有宣传权、出版权。

  第九届上海美术大展组委会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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