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万曾炜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大家就这一报告发表了很好的审议意见,我完全赞同。住房公积金问题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反映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造福于民的宗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项议题,也是为了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这一利民制度,归集好、管理好、使用好这笔人民群众的福利钱,为广大群众的福祉发挥最大效用。下面,我就这一问题谈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为民谋利的宗旨,进一步认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上海是从1991年起在全国率先创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制度的创建和完善,不仅体现了市政府改革旧有住房制度的睿智和勇气,而且从根本上反映了党和政府为民谋利的执政宗旨。公积金制度运行10多年来,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以居民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的发展。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广大市民对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积金的贷款需求也不断增温。这从住房这个侧面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共同意愿。市政府及公积金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直接与千家万户城镇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相关。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着眼于为广大市民造福、为更多群众服务,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社会放心、让群众放心。
第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公积金的安全运作。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积金管理最基本的要求。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企业应缴公积金而未缴、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从总体上也造成资金不足而无法满足更多群众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制约机制,依靠和发挥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的作用,提高催缴清欠的工作力度。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要健全和完善安全运作的机制,有关部门也要配合管理中心的工作,加大对套取骗取公积金等不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进一步建章立制,提高公积金使用和管理的透明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披露内容,规范年度公报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有关委员会都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适时修改条例、从法制上健全和完善公积金制度而努力。
第三,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作为一项利民制度,我们要在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从方便群众入手,改进为民服务的方式,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在保证安全运作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手续,方便单位企业和职工办理公积金的有关事项,努力降低各类手续的费用,减轻职工的负担。要充分考虑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积极探索拓宽贷款范围的有效途径,真正发挥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优势,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希望市政府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整理今天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努力为人民群众办更多好事、谋更多福利。
(200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