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叶小英等15位代表提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为了更好地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本市制定有关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专项法规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集体合同法规已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全国总工会也制定了《工会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全国有十八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了地方性集体合同条例或政府规章。为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此项立法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