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2日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夏秀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的代表议案共4件。大会以后,委员会及时与领衔代表、市政府法制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并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在此基础上,委员会于2005年3月28日举行了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对这4件代表议案(归并为两个立法议案项目)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上海老年教育亟待立法》的议案(第16号)、制定《上海市终身教育条例》的议案(第43号)、《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的议案(第95号)
陈铁迪等25位代表提出:为了建设一个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有利于全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形成稳定和谐的社会,应当将老年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使人生各个阶段的教育立法体系完整,更好地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因此,希望尽快制定《上海市老年教育条例》,以便进一步推进本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王海青等13位代表提出:学习型城市的构建,是形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主要标志之一。2004年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已明确提出构建完备的教育体系:一是完善开放多样、高标准、高质量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二是构建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作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上海是我国经济和社会事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制定《上海市终身教育条例》已具备条件,也有现实的基础。
陆建铭等13位代表提出:面对教育全球化趋势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智力资源将愈来愈成为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只有拥有强大的智力资源,才能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与后劲。推进终身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上海对终身教育的需求将会日趋增加,一次性的学校教育越来越难以适应科技、经济的高速发展;就业竞争激活培训市场,社会的竞争促使人们产生学习的愿望,以更新的知识和技能来参与竞争,学习将成为伴随人一生的活动。作为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上海,已具备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建议加快推进终身教育制度的相关立法工作。
委员会认为,上述三个议案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终身教育的问题,可以归并到终身教育的立法上。建立学习型城市,构建终身教育的体系,是提高市民的素质,提升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文化底蕴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本委员会已先期开展了相关的调研工作,听取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也收集了部分国内外研究性资料。今年,我委将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立法课题组,继续深入开展立法研究,特别是对于终身教育的概念,内涵及外延,实践的模式,立法调整的范围、内容及相关制度的设定等作重点调研,进一步论证立法的可行性。通过立法调研,形成法规文本草案,待条件成熟后,提请列为常委会的立法预备项目。
二、关于加快制定《上海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议案(第31号)
李国华等22位代表提出:截止2003年底,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近84万人,居亚洲第2位,全球第14位,年增长速度已达40%。上海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防治艾滋病工作不容忽视。目前,因相关法规的不完善,实际操作工作存在难度,发展态势日趋严峻。建议制定《上海市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防治机构、防治经费、宣传教育、预防措施、医学管理、疫情报告等法律规定。
委员会认为,艾滋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目前医学上无法治愈但可以预防的传染病。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及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保障城市安全和市民健康至关重要。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12月制定并实施了《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为更有效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市政府正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上海市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条例(草案)》(暂定名),将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了解,国务院已将制定艾滋病防治条例列为2005年国务院的立法计划,目前进入了立法起草阶段。建议市政府密切关注国务院出台《条例》的进展情况,就本市艾滋病防治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一步组织调研论证。艾滋病防治的立法作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05年度的主要立法调研项目,我们将认真参与政府部门立法草案起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立法的宗旨、原则,梳理重点和难点,以保证立法的质量,推动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