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