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