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
经过近四天的紧张工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即将结束。提交这次常委会审议的立法和监督议题较多,单一审的就有三部法规草案,另外两部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二审。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些法规草案及修改稿认真开展审议,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为进一步修改法规草案打下了基础。
今年是全面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按照监督法要求,常委会把规范监督程序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这里,我就四个监督议题的审议情况谈些看法。
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市人大常委会去年所作节能决定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是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和督促市政府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常委会探索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的首次尝试。按照常委会的要求,由三个委员会组成的检查组,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市区联动,全面掌握了政府贯彻节能决定、推进节能工作的初步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节能决定的情况报告。
总体看来,自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全市上下加强节能工作,市政府制定了促进节能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相继作出了工作部署,全市的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看到,上海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尽管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2006年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情况与市人代会通过的节能目标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上海同样也不同程度存在温家宝总理所指出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
实现本市“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节能降耗目标,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希望市和区县政府自觉认识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本市发展的主要瓶颈;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性: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也难以为继。本市各级政府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真正把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作为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把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把节能减排指标的落实与否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照中央提出的要求,下大力气,花真功夫,狠抓各级政府责任的落实,狠抓各级政府的执法监管,狠抓政策措施的有效配套,狠抓公共资源的科学配置。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淘汰高耗能企业的力度,让所有企业严格遵守节能法规和标准,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降耗。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都要率先垂范,向中央国家机关学习,从小处着眼,从自己做起,带头节能。市人大常委会在本次会议前已发出通知,要求与会同志都穿着便装,不必带领带,以实际行动为节能降耗作出贡献。我们希望,借此行动,推动社会成员共尽节能责任,让节能意识深入广大市民心中,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按照中央要求,本市各级政府每年都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希望本市各级人大都把这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尽心尽力做好监督工作。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实施节能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市政府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继续检查和督促政府将各项节能措施落到实处。有关委员会要跟踪国家立法动态,为修改节能条例作好准备,为本市节能降耗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本市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三个专项工作报告。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本市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已有两年。大家的审议发言,充分肯定了本市公安机关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活动,以及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总体上说,人民群众对本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是满意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大家对公安机关在执法程序、执法态度、执法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希望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心系群众,执法为民,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希望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大干警的法律素质教育,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结合现代警务机制的建立,大力加强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政策水平、执法能力和执法技能,做到依法办案、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希望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系统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执法活动的“多发病、常见病”,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的长效机制。
围绕促进政府依法理财,加强对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是今年常委会两项重点监督工作之一。住房公积金是公共资金的重要方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也是加强重点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是市政府的职责所在、责任所系,容不得半点马虎懈怠,更容不得丝毫徇私舞弊。市政府必须慎之又慎,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去年,国家审计署在对全国45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时,查出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违规金额高达200多亿元。去年查处的上海社保资金案,同样暴露了本市公共资金管理运作中存在的严重漏洞。对市政府而言,这都是极其深刻的教训。“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市政府应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重塑政府公信,让老百姓安心,让全社会放心。说到底,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民便民利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市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群众。要适应住房市场化的发展态势,统筹考虑中低收入居民和无能力购房群众的需求,降低他们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门槛,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导向作用,让更多群众共享缴存公积金的便利和实惠,让公积金制度真正发挥为民服务的功效。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把食品安全监督放在突出位置,连续三年开展监督。实际情况表明,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为保证本市食品安全的平稳、有序、可控做了大量工作。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经验,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两年多来,本市已初步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区县政府责任和基层监管网络也得到进一步强化。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行的监管体制离“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改革目标仍有一定差距,监管职能交叉重复或缺位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市政府要认真总结两年来的改革实践,及时解决体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监管职责更加清晰、部门衔接更加紧密、条块结合更加有力。市政府要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本市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抽检,积极开发和运用快速检测、电子溯源等监管技术,完善缺陷食品召回等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另一方面,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特别对企业诚信缺失、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回潮率高等难点问题,目前还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忧民所忧,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坚持深入基层,传播食品安全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群众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听取和审议以上三项专项工作报告,各委员会事先都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并提交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三项报告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希望相关委员会认真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后转交市政府,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常委会主任会议将适时听取整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