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很多人并不清楚,迄今为止上海市中心区每天仍有1万多吨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长江口,经潮汐进入东海,可能引发东海赤潮,影响渔业发展,更严重污染了海洋环境。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粪水应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这样有利于进行二级生化处理。也可以说,就污水处理而言,粪水是个“宝”。修改于2001年8月的《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39条第1款赫然规定,禁止向排水管道倾倒“粪便”……
日前突然爆发的SARS危机事实上对城市公共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是个严峻的考验。目前上海疫情幸而得到了有效控制,否则,不说别的,光这1万多吨粪便怎么处理?仅从这个角度看,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周庆江在今年人代会上提出修改《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议案,也具有极为迫切的现实意义。
现任闵行区环保局副局长的周庆江大学主修化工专业,从事环保工作已经21年,任现职10多年,主要致力于水环境保护。闵行区地处黄浦江上游与苏州河夹围而成的扇形地区,这一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约10多年后闵行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和收集系统日益完善,在上海处领先地位。
多年来上海水环境综合治理成绩卓著,但也确实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周庆江认为,代表不仅应认真做好具体工作,更应有以小见大、立足全局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从闵行区看全市,周庆江觉得一些问题是共性的问题,应从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着手加以解决。
目前上海城市污水处理、收集系统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地位极不相称—污水收集系统尚未覆盖全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标准较低。现在上海排放污水约504万吨/日,现有污水处理厂31座,2002年实际二级处理量81.5万吨/日,实际二级处理率仅为16.2%。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污水只进行了一级至一级加强处理。按照“十五”规划,上海将新建竹园、白龙港等27座污水处理厂,扩建6座污水处理厂。但其中日处理能力总计达290万吨的竹园和白龙港设定为一级加强水平,处理标准低下。市中心城区将新建38个排水系统,但郊区的污水收集管网依然有很大空白。
一级处理指捞除污水中的机械杂质,无法解决污水的黑臭问题。二级处理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能使污水基本变得清澈。三级处理再将水脱磷、脱氮。
1998年周庆江出席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保会议,专程考察了加拿大的污水处理系统。加拿大自来水厂的工艺与我国相差无几,但污水处理厂都对污水进行二级、三级深度处理,并且对尾水(已经过深度处理的水)进行紫外线消毒。这样,加拿大的地表水水质良好,相比之下,上海的中小河道普遍受到污染。我国重视自来水水质,对污水排放与处理重视不够。其实,没有干净的地表水,哪来优质的自来水?
在管理方面,周庆江认为,本市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仍需深入进行,应变一级管理为“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以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设施效益。
鉴于上海污水处理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国内部分中小城市的现状,周庆江提出修改有关法规,旨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市、区(县)两级政府对公共排水系统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公共排水系统运营的市场化改革,从而进一步改善上海的水环境。
周庆江建议在《上海市排水条例》的第23条等中增加若干条款,规定市和区县环保部门应当对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实施监测,污水处理厂应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所拥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在正常情况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等有关资料;应当接受环保部门的排污监测,如果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处理标准,由市和区县环保部门征收超标排污费,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予警告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并拒不改正的,吊销排污许可证。另外,现行条例中“市属公共排水系统”、“区、县属公共排水系统”的概念应予进一步明确或索性取消,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中仍部分存在的条块分割现象,建议水务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四分开。建议修改条例第6条,可改为:公共排水系统的经营单位应当由持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招投标产生。
从事环保工作日久,身体力行地贯彻环保理念已成为周庆江的自觉行动。以用水为例,他深知上海为水质型缺水城市,不单要治水,也要节水。他家用水极节约,尽量做到二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