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监督员是在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中,尤其是反腐倡廉斗争过程中,为适应形势需要,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10多年来,特约监督员队伍在数量、质量和涉及面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和提高。
在这10余年中,我曾先后受聘为区的党风监督员、政风监察员、教育督导员,公安、房产、税务、环卫等系统的行风评议代表。近几年,我又被市人大常委会推荐为市一中院的特约监督员暨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参加特约监督员的工作实践,我深切地感悟到:特约监督员接受时代的使命,深入社会,贴近群众,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这项工作对促进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增强公仆意识,确实大有益处。但目前特约监督员的发展尚不平衡,“三位一体”的关系尚未理顺,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三位一体”是指特约监督员工作中的三个重要方面,即推荐单位、聘任单位和特约监督员三者要成为一个整体。聘任单位,一般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是特约监督员工作的主体,聘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具体事项落实到专门处室,通过制订周密计划,发挥特约监督员的作用,从而提高特约监督员的积极性。对于特约监督员自身,相对聘任单位来说虽是客体,但在工作实践中要处处体现出主人翁的态度,发挥好主观能动性,树立光荣感和责任心,把“为党工作,为民服务”作为座左铭,踏实工作,起到一个特约监督员应有的作用。作为推荐单位,首要的是选好选准推荐对象,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推荐后要多过问、多关心,起到主、客体的桥梁作用。还可以多组织特约监督员交流、座谈,对他们的工作作跟踪调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为特约监督员之间互相学习借鉴创造条件。近年来,我们高兴地看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这方面做了扎实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核心就是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约监督员工作的“三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要求我们站在一定的高度,紧密合作、共同努力、与时俱进,为开创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