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纪念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今天的纪念,既是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十年来的辉煌,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人大工作的发展,加强上海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本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我想结合自己工作岗位的转变,就做好人大工作谈些认识和体会。
一年半前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一名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作为人大的一名“新兵”,我深感,新时期要做好人大工作,任务艰巨,工作繁重,责任重大。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顺利完成工作岗位的这一重要转换,使自己真正成为合格的人大工作者,应当实现“三个转变”。
第一,要实现角色定位的转变。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全面认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将个人的角色定位从原来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人员,转变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人民代表大会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途径,通过立法活动,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转变为国家意志。人民代表大会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标志,通过行使法定职权,把民意、民情、民声汇集起来,体现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意义十分重大。内务司法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法律性都很强,做好这项工作不但事关稳定大局,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发展。只有充分认识做好人大常委会以及内务司法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转变自身角色定位,全身心地投入人大工作,做到人到岗、心到位、倾真情、尽全力,才能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落实市委关于“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要求,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对“两院”的监督,是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为此,我们认真思考、积极探索适应司法工作特点、合法有效的监督司法工作新形式。今年,我们针对庭审这一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协助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旁听百例庭审”专项调研活动。通过这一监督,使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各级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和庭审情况,督促他们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队伍建设,保证诉讼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参加专项调研,也为我进一步熟悉司法工作,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创造了一次良好的机会。
第二,要实现工作方式的转变。为了在行政机关内部集中必要的行政权,有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令,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的是首长负责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了保证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能得到充分体现,在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职权时充分发扬民主,人大在工作中采取的是合议制,集体行使职权。作为曾经担任过政府部门行政负责人的同志,必须适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特点,将工作方式从过去习惯的首长负责制,转变为人大依法集体合议决定的方式。为了正确履行法定的各项职责,必须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方式,使我们充分掌握实情、了解民意,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内司委在各项工作中,注意抓住涉及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重要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如,去年内司委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对本市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近年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超期羁押情况的专题调研工作。我们在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司法机关整改,使调研过程成为发现问题的过程,成为人大与“两院”统一认识的过程,成为促进整改、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至2003年11月底,本市原有超期羁押的人员和案件全部清理完毕,今年上半年也再未发生超期羁押情况。深入调查研究,为顺利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第三,要实现工作重心和关注焦点的转变。到人大工作之前,我长期在科技系统和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工作的重心和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推进科技进步和加强政府管理的领域。到人大工作后,我感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领域涉及上海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立足点更高、视野更开阔、工作更为宏观。必须善于从全局高度思考问题,作出判断。根据人大工作的重点,要将工作重心和关注焦点,从相对单一的行政管理领域,更多地转变到全市的工作重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上来。如,部分法院生效判决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困扰法院工作、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难点问题。根据常委会的要求,内司委把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作为2003年度的重点监督项目,通过历时半年多的调研,促进法院改进执行工作,帮助和支持司法机关排除干扰,努力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本市缓解“执行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感到,要实现“三个转变”,必须坚持“三个不变”,做到“三个加强”。坚持“三个不变”,一要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务必保持奋发有为、只争朝夕、不断进取的精神状态不能变;二要充分认识创新是新时期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务必保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不能变;三要深刻认识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立正确的目标导向,务必保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不能变。
做到“三个加强”,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成为称职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以民为本、深入实际、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代表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主动、踏踏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代表人民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促进本市人大工作的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