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隆重纪念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的喜庆日子里,作为一名连任三届的老代表,我内心十分激动。听了前几位代表的精彩发言,更是感慨万千。以下的发言,都是我这些年来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切身感受,也是出自我内心最真实的感言。
1990年,我被光荣地选为一名区人大代表。虽然是第一次当选,但令我难以忘怀的并非正式当选那一刻,而是我作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那段经历。记得那时,与我同行的另外两位候选人,其中有一位是由党内联合提名、当时是黄浦区委的主要领导,而那时的我是一名没有半点官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粮食行业职工。地位上的悬殊、职业上的差异,使我始终感到自己是一个“陪衬”、一片“绿叶”。说实话,即使在出发去选区的那一刻,我仍是抱着如何做好“陪衬”的心态。然而选举的经过并非如我想象。在选民中,我和其他候选人一样,完全平等,我们公平地进行发言和表态,认真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平静地接受选举结果。出乎意料的是,经过差额投票选举,正是我这个无名小卒和另一位区委主要领导一起被选民们选为区人大代表。当时,我的内心既为当选感到惊喜和兴奋,又为自己原先错误的想法感到内疚。也正是这次公平、民主的选举,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称号,更不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因为我是人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我的耳边回响着的是选民的嘱托,身上肩负着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任。
在担任市和区人大代表的十几年里,我真切感到,人大是一个群英汇聚、团结奋进的大家庭。我在社会各界的许多朋友,大多是在人大代表中认识和结交的。他们来自各个选区,从事各行各业,有着不同的民族、籍贯、党派和宗教信仰。我本人也是民革成员。在我的接触中,我深深感到,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机构或任何一种组织形式,能有人大如此广泛的代表性和融合性。我曾多次亲历和目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深知每届人大选举都十分注重代表的结构比例,特别是非中共代表的比例。有的区委书记亲自走访有关单位,语重心长地指出,选出的代表必须代表广大群众,代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广泛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事实也正如此。在人大这个大家庭中,不同选区、不同行业的代表们,为了共同的目标畅所欲言,交流看法,有时有共鸣,有时也有争执,我们都毫无保留地为上海的发展献计献策,为广大市民安定祥和的生活尽心尽力。记得有一年市人代会,我们与陈良宇、胡传治、沙麟等市领导同志同在一个小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会上,代表们争相发言,各抒己见。我也结合所见所闻,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当时,我毫不讳言地指出,上海必须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否则势必影响和阻碍上海向更高目标的大发展,我的发言得到在座领导同志的重视和关注。更令我惊喜的是,我所引用的例子被陈良宇同志在大会补充报告中加以使用。有了这次经历,更激发了我作为市人大代表反映民情、转达民意的信心和责任感。今年市人代会上,我在肯定上海发展成绩的同时,也将上海老百姓中流传的顺口溜,如“碰到动迁买房难,下岗在家就业难,赢了官司执行难,买了股票解套难”等,向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作了反映。虽然这些话并不十分准确全面,但它也是基层部分群众生活状态的写照,反映了群众的心声。人代会之后,我看到各部门领导都在花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下定决心解决这些问题。作为一名上海市民,我感到欣喜,因为自己身边的群众生活确实比以往有了很大改观;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更感到自豪。我可以自信地说:我们人大代表的建言献策是有效的,反映民情、转达民意的通道是畅通的,这些作用是其他组织或机构无法替代和比拟的。
作为民革成员,我很荣幸地连任三届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这使我有机会在常委会层面,参与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事务。我曾就加强我区预算外资金的监管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整顿财务纪律、对各部门的“小金库”进行多次清理,严肃查处,规范制度,并制定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办法,使“撤二建一”的黄浦区预算管理步入了正常、规范的轨道。目前,黄浦区人大常委会正逐步推进部门预算监督,全区的预算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进步。通过参与黄浦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也使我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程序规范、作风严谨,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可以说,严格的程序是人大依法办事的保障,严谨的作风则是人大工作权威的体现。记得一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有位分管财经的副区长承诺追加教育经费5000万。我当即指出,这种做法也许合情合理,但却有违程序、不合法规。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进程中,无论是人大常委会还是政府、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都应当自觉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事后不久,这位副区长就向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这一表态不妥,坚决予以改正。还是在一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区政府在向常委会报告工作时,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书面上都把常委会组成人员仅说成是“各位委员”。我当场就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的,仅仅委员是无法涵盖所有组成人员的。或许有人对此不屑一顾,觉得只是个别词句的错误,但我却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正是人大和“一府两院”之间的法定关系、运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才共同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大系统,才使它具有了无可替代的民主性、广泛性和先进性。我们在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时,在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即便是遇到再细小的地方,都不应该有所忽视,而应该坚持原则、钉卯分明。
回想这些年来我担任市区两级代表的经历,正是上海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步前进的有力见证。我深深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适合中国国情、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作为人大代表,我们将牢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勇于创新,为实现上海“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