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98年连续当选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代表,我感到这是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和期望,深感肩负责任的重大。在我当选市人大代表的7年中,前三年在教育局工作,后四年在街道办事处任主任,工作岗位变了,但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始终不变,这是我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的动力。
按照代表法,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我先后向市人代会领衔提交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方面的议案、建议、书面意见三十余件,有的已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有的正在调研准备实施。回顾代表经历,在纪念我国人大制度50周年座谈会上谈谈我的体会。
增强意识 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代表意识是指人大代表对法律赋予自己职责的意识,是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以及对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态度。我感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提高履职水平,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还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学习意识、群众意识,要有我是人民代表的意识。
当一名人大代表,首先要增强政治意识,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国家职务,要从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认清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性。代表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利。”提出了对人大代表的政治要求,要求代表把人民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了人民的利益,要坚持党的领导,特别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贯彻到人大代表工作中去。近几年来,市人大经常组织讲座、报告会,为代表提高政治素质创造了条件。其次要增强学习意识,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依法履职,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人大代表职责的认识。我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代表小组等多项活动,我把参与这些活动作为我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知政能力的一个渠道。我参加了内务司法工委组织的有关活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工作监督,参加了代表工委和培训工委举办的第一期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再次要增强群众意识,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就要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调查研究,注意针对实际善于总结,才能在会议期间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作为有7年履职经历的我,深切感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既能充分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又能使人民的意志得到实施的根本制度,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各党派和各行各业,来自人民,受人民的委托参政议政,要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代表人民行使权利。因此,当选为人大代表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的体现,我们必须要认清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迫切性,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从而增强做好人大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反映民意 依法行使代表职责
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是直接反映群众的呼声,督促政府改进工作,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方式与途径,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不仅要指出问题,更要提出对策,不仅要具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更要具有操作性。
一、立足大局,主动为地方立法前期的调研提供建议。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法律赋予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重要任务,代表的活动要同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民意开展调研,客观地概括出涉及全局、共性的问题,为政府制定宏观决策提出合理的建议,使制定的法规更加切合实际,反映出群众的根本利益。
近年来,校园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使用中引发的学生伤害,学生自身或与学生之间造成的伤害,责任该有谁来负。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我会同另一位代表一起提出了“中小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书面意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第一个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规范调整了学校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处理事故方面的责任,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具有突破性地创造了学校不承担损害赔偿的无责任事故,并将保险公司引入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过程。这项创造性地方法规的出台,有助于解决校园内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争议多的问题。
上海市外来务工者不断流入,外来务工者子女求学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他们要求与上海市民子女入学享受同等待遇的呼声越来越高。上海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上海教育的发展应该和经济的发展一样走改革开放的道路。以此来体现上海吸引优秀人才,建立人才高地的战略。我以复兴高级中学的教育资源为例,去实地开展了调研,从软、硬件条件来看,完全有能力吸收外地生源。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我提出了关于“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尽快制订寄宿制高级中学招收外地生源的相关政策”的书面意见。并提出寄宿制高级中学招收外地生源必要配套政策的三点建议。现市教委已采纳让通过这一途径招收的外省市学生在高中毕业报考高等院校时享有本市蓝印户口考生同等的待遇,现在全市十个实验性高中都已招收外地学生。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许多需要完善的方面。关于这方面,我领衔提出了关于“政府要拨出专项救助基金保障重病、大病、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和“人大要以立法形式确保社会保障补助专项经费随财政收入增长按适当比率法定增长”的书面意见。引起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的重视,配合整个医保制度改革顺利开展,制定了相关政策,缓解了低收入家庭中困难人员及因个人自付医疗费直接影响基本生活人员的困难,保证了低收入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不断完善了医疗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
今年我参与了关于《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修改意见的讨论,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对关于业主大会的筹备、关于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理等多项条款提出修改建议,以便使各工作部门权责统一,避免造成管理和执法上的盲区,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这些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在正式规定中得到了反映。
二、建言献策,督促政府改进工作。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又是街道办事处的主任,生活在群众中,知道群众需要什么,关注什么,当代表监督支持政府关注解决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百姓实际问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责无旁贷。
社区中的弱势群体是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人群。社区中“4050”人员的就业是当前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一个难点。他们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技能单一、家庭生活困难,社区的“四保”岗位基本饱和,针对这一情况,我提出了“对大龄失业人员购买劳动岗位的项目范围适当放宽”的书面意见,提出岗位、培训及费用方面的三条建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纳了我的意见,公益性岗位已经在原有基础上向各类单位延伸,并给予资金补贴,把中等职业学校纳入有关失业人员培训的总体框架,积极保障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费用。较有效地缓解了他们的就业矛盾,给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带来了安定。
街道有一批文化站、消毒站、卫生站、图书馆的退休职工,没有纳入了本市养老保险,她们大多从小辫子开始做起,然而晚年医疗却得不到保障,几年来,她们不断地到市、区有关部门上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她们多次来街道反映,我具体了解情况后,提出了“关于尽快将原街道文化站、消毒站、卫生站、图书馆的退休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书面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医保局十分重视,对这批人员的现状作了调研,最后,采纳了意见,将这批人员纳入了本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医保范围。
为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社区的管理和建设是关键。“非典”期间,大量监护工作落到社区,为了解决地段医院资金周转问题,我提出了“希望医保局在抗非典期间返回对地段医院的扣款,以支持医院开展工作”的书面意见。医保局对书面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迅速出台了三项切实可行的措施,特事特办,解决了实际问题。我为此写了表扬信,感谢他们的工作。
辖区四平路路面下的水管老化爆裂,造成附近单位、居民房屋进水,地下停车库内的车辆给水淹没,公共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居民生活受到影响。根据这一情况,我提出了关于及时更换超期服役的自来水管的书面意见。自来水公司相当重视,目前已全部用内衬水管的方法解决了四平路上的铸铁水管老化易爆的问题,避免了水管爆裂造成更大的损失。
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我提出了“建议上海市传染病医院尽快迁离人口稠密居民住宅区”的书面意见。杨晓渡副市长批示:建议事实清晰,理由充分,也与国家和市府要求相一致,请市卫生局和申康公司继续抓紧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实现传总的顺利迁移。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就要尽到责任,我一直注重收集情况、问题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加以落实。每当我看到群众的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心里就感到无比欣慰,看到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重视和解决,群众对此表示满意,更增添了我当好代表的决心和信心。
妥善安排 积极执行代表职务
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者,我始终认为,既然当选了人大代表,如果不能尽到一个代表应尽的职责,就辜负了选民们的信任。
人大代表大多数都是兼职的,在处理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关系问题上,要提高对人大代表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认识自己肩负着代表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任。代表应该把履行代表职务放在第一位,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为了做到岗位工作和代表工作两不误,我把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纳入了自己的工作时间安排表,注意结合本职工作,发挥优势,实事求是反映民意,通过履行代表职责来加强同群众的联系,推动本职工作的开展,同时在本职工作中更好履行代表职责。
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要从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高度,充分认识自己的一票的意义和作用,珍惜自己的一票认真负责地投下自己的一票。7年来我从未缺席过市人代会的各次会议,在每一次人代会会议上,做到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踊跃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对于人大组织的视察活动、报告会等我都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参加,尽量不请假。
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各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一种形式。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会议期间工作的基础和延续。我积极参加市、区代表结对活动,主动向新、老代表介绍自己履职情况,听取建议。平时经常走访区代表,与区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并深入基层,了解社区居民的生活情况。在每次市人大会议前,我都与区代表与选民加强联系,认真倾听群众和来自基层的呼声,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政府工作的重点结合起来,反映和解决群众的困难,进而促进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代表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有利于巩固国家政治稳定。
对于自己要执行代表职务进行的代表活动,熟悉相关政策,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等尽量安排在休息时间。闸北区一居民因动迁矛盾上访九年,他获悉我为民办事的介绍,特赶到街道办事处向我反映情况。对于群众要求我反映的问题,我始终恪守这样一个原则的,就是必须到现场进行了解察看。我放弃休息时间三次同该居民见面,并到实地了解察看了情况,及时地向闸北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同市高院和闸北区法院沟通,同时做好该居民的思想工作,要他放弃不合理的要求,目前,动迁单位考虑实际情况同意追加补贴给予该居民。
几年来,我对一些单位或选民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思考自己要提出的解决方案,由于工作做得较细,促成了问题的解决。虽然放弃了不少休息时间,但进一步畅通了社情民意的渠道,反映了民意,维护了社会安定,这是每个人大代表应该做的,值得做的事。
尽心竭力解难事、办实事的“干事”的精神是每个人大代表应该具备的,在以后的任期中我将一如既往继续履行好人民代表的职责,不负人民代表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