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走过了整整50个春秋。50年上海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适合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性质、地位决定了它的作用,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联系广大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我是上海市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多年来我体会到,上海市人大能够紧紧围绕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不懈的追求。本届市人大常委每年都深入企业、商铺、社区,明察暗访,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对改革、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审议,及时组织督查和跟踪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其中食品、药品、家庭装潢等项目的检查件件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
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构建民情民意传递机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见面活动,畅谈人大工作,共话代表职责,开展“岗位培训”,并建立起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代表双向约见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专门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代表制度,网上约见对话平台,还有18位市人大代表首次被聘请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咨询组成员,有机会深入参与常委会各项工作,建立起了人大代表和百姓之间坚固的桥梁。
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工作。面对去年突如其来的“非典”考验,市人大常委会把人民利益挂在心上,四天内修改了“市容环卫条例”,七天内出台了《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蔓延的决定》,为本市抗击“非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目前,本市五年立法规划已在编制,为把上海急需的、条件成熟的、符合国情市情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明确规定:除政府部门提出外,还将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等途径,确定立法项目,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都要以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还将在一定范围组织讨论。
人大代表的作用是由人大代表的性质所决定的,是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中派生出来的。作为市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我认为主要起三方面作用:
1、了解、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意志。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应当深入地了解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要经常保持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我经常地参加区代表的一些活动,听取区代表的意见。1994本市开始了住房制度的改革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暴露出不少历史遗留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有相当一部分住宅建成以后没有办理房地产登记,但是单位已将房屋分配给了职工。因此,许多居民购买了这些住房后却拿不到产权证,不能办理房改售房手续,严重损害了群众购房的合法权益,为了解决这一迫在眉睫的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我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呼吁解决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最后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房地资源局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基本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了解选民意志的方法主要是调查研究。我经常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公司、社区中去听一听消费者的想法,有不少市民给我打电话来反映他们的建议。如上海道路上不少窨井口的井盖的规格很不规范,有铁的、水泥的,且型号也不同,不便“修理”,它关系到城市建设的标准问题……这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就是市容部门的老同志向我反映的。平时在繁忙的工作之外,我尽量安排时间作实地“探察”,掌握一些一手资料。对于大多数人的合理要求,及时向有关机关反映,或者在出席人大会议时采用适当的形式予以反映。对于少数人的意见也进行了认真研究,其中有些可能是积极的,但因时机尚不成熟,一时办不到,对这类意见做好记录,以备条件成熟时再予反映。还有一些可能是不合理的,甚至是同法律相违背的,同全局性的根本利益相矛盾的,对持这类意见的人,也要尽可能耐心地做好宣传、解释、说服工作。
2、开展调研,为人大立法和政府决策提出建议。上海发展快,新机遇、新课题多,代表每时每刻都要以新的姿态来观察社会,积极建言献策。人们常说上海是万国建筑博览会,徐汇区称得上是博览会中的精品馆。仅这样的近代建筑就有2000多幢,是上海最具特色的住宅群落,汇聚了世界各国的建筑精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走过这一幢幢高贵、典雅的小洋房内部却往往出现与其外表极不协调的现象,居室分割的七零八落,屋顶开个“老虎窗”等,十分令人痛惜。我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会同其他12位代表,提出“关于抓紧立法,以保护和利用本市优秀建筑和名人住宅的议案”和“关于建立历史风貌保护区的议案”,促成了《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建筑保护条例》的制定;还根据居民楼内安装公用电灯后,需要物业公司挨家挨户上门收费,工作时间长、难度大,还常常发生纠纷的情况,提议公用电灯费用从维修基金中提取,被市房地局采纳;针对本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已实施多年,与现状有些脱钩的现状,提出了《房地产转让办法》执行细节的若干修改意见。我认为,只有积极开展调研,提出议案的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到法律当中,维护好人民的利益。
3、协助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本级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决议、决定。人大代表的作用不仅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依法行使职权,而且还应在大会闭会期间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协助人大通过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人民的意志通过代表集中起来后,最重要的就是贯彻执行。虽然人大通过的法规、决议和决定都由法定机关执行,但由于人大代表参与了决定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政方针,对本级人大通过的议案以及决议、决定熟悉了解,掌握其精神实质,人大代表协助贯彻执行,有利于各项决议、决定得到正确实施。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号召,推动宪法、法律以及其他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我虽然连续担任第十、十一、十二届市人大代表,十多年来,我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是需要通过我们每一个人大代表的积极履行职责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但我觉得我始终都是个‘新成员’,每一次会议的召开,都在检验我能否以全新的视角关注社会、关心百姓,这就是我担任市人大代表最深的一点感受,以此与各位代表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