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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做居民与政府沟通桥梁的基石
8月17日 15:37
 

  我是闸北区彭浦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作为彭浦镇的人大代表,我肩负着广大居民群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大政治责任,我深感这是居民对自己的信任、厚爱和期望。我经常回想选举时,居民们对我信任的眼光,令人激动,终生难忘。这些年,我不断鼓励自己,暗暗地下定决心:努力学习,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努力工作,行使代表权利,尽自己的全力维护居民们的利益,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为民办事,为民排忧解难。随着新时期改革的推进,我的工作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我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做居民与政府沟通桥梁的基石。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以下我在担任彭浦镇十六届人大代表期间所做的工作:

  一、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经常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区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我现在从事的工作是居委会主任,这个工作为我当好代表创造了有利的工作条件。我为了及时了解民情、民意,经常和居民打成一片,把自己置身于居民中。我白天8小时工作以后,坚持每天晚上值班2小时。为了就是及时了解掌握居民动态,明了哪家哪户有什么问题。去年7月的一天,供电局原通知早上6时到晚上6时停电,可是8点以后一直没有来电。由于天气闷热,小区内有些居民,特别是参加高考的孩子家长火气很大,人也越聚越多。我立即和居委会其他人员赶到居委会一方面打电话联系上级及有关部门,另一方面手提话筒向居民做解释工作,稳定了居民情绪,也避免了一场骚动。

  我小区居民徐某服刑期间,他的妻子独自带着两个孩子。2003年1月一天凌晨4点30分,他家突然起火,当时大人和孩子都在睡梦中。我得知这一消息后,赶到现场,发现他家铁门紧锁,感觉事态严重,奋不顾身冲在最前面,一脚把门踢开,把两个孩子及时解救出来,并协助119消防队灭火。大火扑灭后,我又把母子三人接到居委会。在他家被大火烧得一无所有的情况下,我及时向彭浦镇政府反映情况。镇民政科干部当天带着生活必需品上门慰问,另外我也搞了一些募捐,及时送去,使他们全家非常感动。徐某的妻子激动地说:国家政府如此地关心我们,体现了政府不歧视我们这种家庭,这片爱心是我永远也不会忘的,是你们居委会让我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勇气,我一定让我的丈夫好好改造,出来以后回报社会,报答政府对我们全家的关心。

  我们小区居民多数是动迁过来的,老年人居多。小区里老年人生活起居尤其是孤老常常是我最为牵挂的事。19号楼高老伯是身边无子女的老人,我定期上门了解情况,如遇到他家有什么困难,身体有什么不适,我都立即叫人帮助解决。如他老爱人生病需吊盐水,我就派人天天推他到医院。逢年过节上门为他打扫卫生、清洁居室。前年,因为老爱人长期生病,他想把她送到养老院里,我又冒着酷暑帮他联系。小区居民开玩笑地说:他们已经把你当女儿了,你又多了个爸爸。18号楼的高龄老人谬凤英,是一位没有劳保的孤老。我帮她办理了低报。2003年7月,她突发脑梗,神志不清。我和居委会的其他人员天天轮流陪她,帮她送饭,照顾她,并及时帮她联系外地亲属。外地亲属来上海后和这位老太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为了房子发生了争执,当时已是持续高温季节,天气十分炎热,我和居委会负责调解的干部调解了数天。为了谬凤英老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利益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我又为她做主,把房子问题放在协议上做了公证,使老太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老太在病情恢复中,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她总是和她的亲属们说:“去找高阿姨。高阿姨是我的主心骨。”现在谬凤英老人的问题已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当事人都感到房子问题处理得满意,

  小区居民张龙强,原来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拆迁到我们小区后没事做,家庭产生了困难,分别到市、区、镇上访,还打算到北京上访。我得知后,心里非常着急,连续上门做思想工作,并积极为他寻求适合他的工作。后来他打消了上北京的念头。2004年春节突然中风,我立即上门到医院看望,劝说他的家人,出院后,我又上门五次。目前已为他本人半好了生活上吃低保、大病、重病医药费给予报销,办理了“三定卡”。

  我感到,作为一名生活工作在基层的代表,不但要了解群众在各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有责任协助政府做好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认真行使代表权力,促进居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

  代表提书面意见是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体现。这些年来我体会到,作为人大代表就是要深入第一线认真听取意见,把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提出代表书面意见,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起好桥梁和纽带作用。这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

  共和新路3650弄地处北郊火车站南边。火车站内煤场推成小山,遇到天气好、风大时,煤灰飞扬,严重影响了3650弄和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反映强烈。为此我多次提出书面意见,并到煤场实地察看,了解情况,主动上门与煤场负责人联系。在各方领导的关心下,经各方协商,煤场同意定时洒水,减少煤灰飞扬,并签定了协议。但协议签定以后,煤场因为考虑经济效益问题,没有实施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我又多次上门,不厌其烦上门督促煤场按规定进行实施。煤场还是按照协议方面去做了,这个问题暂时得到了解决。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04年3月15日我又和其他代表再次提出书面意见。在有关方面协调下,最终达成煤场存量本年度基本清理完毕,并有望根据规划重新选址。这几年,在我任代表期间,分别提出的书面意见还有:关于场中路、三泉路辟通,整治脏、乱、差的问题;加快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增加小区的精神文明设施;要求在三泉路设立公交车站;要求拆除幸福花苑违章搭建等。这些书面意见提出的问题在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下,大部分得到了解决,居民反映较好。

  三、协助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市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001年12月,由于共和新路建设高架工程,共和新路3650弄的1号楼、7号楼、13号楼需要拆迁。涉及的72户居民原来都是从新客站、不夜城处动迁过来的。有些居民感到从原来新客站过来就吃了不少亏,流露了不拿到心理价位钱款决不同意拆迁的想法。面对居民的抵触情绪,动迁组感到了这次动迁的压力。如何使动迁顺利完成,支持市政工程,这是摆在我面前新的课题。我利用休息时间,走家串户,详细了解每户情况,和动迁组一起进行家访,把确有困难的居民的问题重点提出来,主动和动迁组联络帮助解决,使一些原来的“老大难”拆迁户成为第一批搬迁对象。由于先前工作做得细致,大批居民户支持动迁工作,先后搬迁。但有少数居民户因为动迁款不到位,始终不肯搬迁。我想不能因为这几户人家而影响市政建设的大局,虽然动迁组有搬迁强硬措施,但我始终感到“人情味”地开导也是很重要的。我就连续几天上门,在路上见到他们,也对他们进行家常式交谈,终于13号楼居民陈某答应提前搬迁。另一位居民严某,在我们了解中,家里确有困难,多次上门都不见效。因为动迁时间已到,动迁组联系了派出所等各方人员准备第二天强行搬迁。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晚上,我再一次上门,从搬迁利弊谈起,一直谈到第二天凌晨2时,这位居民终于答应搬迁。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人虽然很累,但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毕竟他们也是我们小区的居民,都是我的姐妹兄弟,他们的事也是我的事。搬迁之后,这户居民还经常来看望我。他说非常感激我的关心和最后一次交谈,如果他当初不听我的劝告,后果不堪设想。

  2002年我小区进行了平改坡建设。这是为居民办实事工程,也是城市景观建设的一项措施。在施工时,阴沟堵塞、居民停水等问题,使小区居民与施工单位发生了争执。居民联合起来不让施工单位施工。我得知后,一方面要考虑维护居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进展按期完成。我首先指出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施工单位表示接受,并疏通了水管。我又召集居民开了几次会议,再次强调了平改坡工程的重要性。在居民门的配合下该工程如期完成。

  以上是我在这几年来在担任彭浦镇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期间所做的工作。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努力处理好居委会主任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的关系,尽量统筹兼顾,对彭浦镇人大组织的活动从不随意请假,努力保证出席。虽然感到人很吃力,但我感到人民给我的权力,我就尽力去做好。我还要努力,使自己在各方面再上一个台阶。

  

  

  

  2004年7月15日

  

  



 
       作者:闸北区人民代表 高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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