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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代表为人民
8月17日 15:49
 

  我叫刘伟荣,现任宝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宝山区庙行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庙行镇野桥村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上海野桥集团公司总经理。

  我是一名“年轻的老干部”,虽然只有四十五岁,但已经先后担任过生产队长、大队副大队长。自一九九六年以来,经过民主选举连续三届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几年来,在镇党委和村支部的领导下,在野桥村的干部、群众一起努力下,我们野桥村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农村五好党总支、上海市文明村、上海市卫生村、上海市特色亿元村、宝山区先进村委会、宝山区村民自治示范村等。我本人也获得市优秀村主任,区、镇先进村委主任,先进司法调解员,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基层摸爬滚打了二十几年,特别在担任十多年的代表后,我为推进全村城镇化、村民市民化、产业公司化的进程,加强全村乃至地区的两个文明建设,我是呕心沥血,不负众望,把履行代表职务和村委会主任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区、镇人代会和村党政两套班子会等重要会议和有关场合,我敢于发表意见,积极为“三农”等问题建言献策,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下面是我当人大代表以来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增强代表意识,是当好代表的前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而这个制度的主体是人大代表。我认为:老百姓选我当代表,这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是一种荣誉,更是人民群众对我的重托,是一种责任。我时刻把“人民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的诤言牢记在心,经常告诫自己:一要牢记人民群众的信任,不要让大家的票白投;二要牢记人民群众的呼声,不要对大家的呼声听而不闻;三要牢记人民群众的需要,努力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除了在上班时间内为村民群众的大事小事,看好“门急诊”外,还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听取本村村民和地区老百姓的意见和呼声,并将这些事情分出轻重缓急,例如村民的行路难、上厕所难、垃圾清运难等问题,我都一一予以解决。

  作为一名区、镇人大代表,我十分注意做到密切联系选民,因为这是我履行代表职务、也是当好村委会主任的基础工作。我重视倾听百姓的呼声,了解村民的需求,集中百姓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民排忧解难。同时我还主动在选民代表大会上汇报自己当代表的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选民的监督和评议。在述职中,我如实地向选民和村民报告自己在当选村委会主任和人大代表期间是如何联系选民和听取选民呼声和反映的,是如何在两级人代会上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是如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包括目前还有些什么困难和问题及今后的打算等等。我的述职得到了选民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二、善于建言献策,是当好代表的责任。

  我认为,当人民代表不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我是基层农村选出来的代表,就要代表基层百姓讲话,参与人大决策。因此,我根据工作实践和选民的呼声,先后积极向镇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建言献策。

  (一)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特别在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上,人大应监督政府规范操作,以免损害集体土地所有者—农民的利益。

  (二)区人大在审批区级财政预算决算时,我提出除对预算内的执行情况应该严格审批外,对预算外的资金收支情况也应该进行审核,以防暗箱操作导致滋生不正之风和区级资产流失。

  (三)对区、镇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应该统筹规划,适度控制,以防遍地开花不结果,劳民伤财无收获。

  (四)对于近郊农村农民宅基地置换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我和区有关部门进行了研讨,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五)建议对近郊农村在实现城镇化的进程中,要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力量。

  (六)对社会失业下岗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安置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由于这些建议都来自实践和基层,因此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三、努力为民办实事,是当好代表的根本职责。

  作为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特别是农村基层人大代表,我坚持做到“身不离本乡本土,心不离选民村民”。

  首先,我深知自己文化低,底子薄,又没有机会离职深造。为此,我只有对自己提出要求,在实践中加强学习,完善自我,以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特别是近几年在本职工作日趋繁忙的同时,我坚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我深深地懂得了作为一个农村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真谛就是必须切切实实地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因此,在当选村委会主任近九年的岁月中,我始终把村民的利益和甘苦放在第一位,始终不忘选民和村民对自己的信任与重托,把代表职务和村委会主任职务结合起来,尽力为选民和村民做一些实事和好事:

  (一)加强村民自治。我带领村委会班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不断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及时制定、修改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先后起草了十二个村规民约,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执行,从而使干部做事有章可依,使村民办事有章可循,使村民自治组织有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做到村务公开。我要求财务人员定期将村财政明细帐目如实予以公布,特别对非生产性开支和村干部的收益分配两个群众比较关注的项目要重点进行公布。我们的做法受到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的好评。

  (三)管好集体资产。为了在开发中不使集体的土地和财产遭受损失,不使村民权益受到侵犯,我认真学习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包括立项规划,土地征用,评估补偿,村民住房安置,社保养老等各个方面凡涉及上述问题的,我都依法积极争取政策,同开发商反复洽谈。由于我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村集体资产,尤其是土地得到了很好的保值增值,保证了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努力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发展村级经济,我作为村级经济组织——上海野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村民代表大会和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尽力抓好各产业的协调发展,使村级经济逐年发展。2003年全村总收入达到30775万元,利润3249万元,劳均年收入16600元,全面完成国家和地方税收任务,成为上海市的特色亿元村之一。按镇里的考核规定,我应得到一笔可观的奖金。但是,我想成绩的取得是全体村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我每年都从自己应得报酬中拿出30%,用来提高村民的收入。虽然我的收入是减少了,但我得到了村民们的赞誉,拉近了村干部与村民的距离,我觉得很值。

  (五)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确保一方稳定。我们野桥村地处近郊,因此有两个突出的不稳定因素:一是土地征用后农民失地和镇办企业不景气,职工下岗回村造成富余劳力的安置问题;二是外来人口多,村民搭建违法房屋多,造成治安形势严峻。为了解决这两个难题,我依靠村委会班子集体力量,破解难题,确保稳定。在解决劳动力安置问题上,我一方面尽力拓展岗位,安置村民上岗,另一方面制定了关于富余劳动力待岗的《村规民约》,提高待岗人员的收入标准,使待岗村民生活基本得到保证,从而稳定了这一部分人的情绪。解决第二个问题难度更大,我根据区镇拆除违法建筑的部署和要求,依靠全村党员骨干及群众,层层动员,制定方案,组织力量,并亲自在第一线进行指挥,利用八个月的时间,拆除了全村村民违法搭建的房屋40000多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全村私房出租和外来人口的长效管理办法,终于使外来人口大量下降,私房出租得以规范,治安案件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从而保证了一方平安。

  我深知,作为一名镇人大代表、一名村委会主任,要对得起选民、对得起村民,就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几年来,我与村两委会成员一起在大力发展村级经济的同时,努力抓好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现在野桥村的村民居所宽畅,环境优良;老有所养,其乐融融;病有所医,皆大欢喜;学有所助,后生有望;业有所得,生活无虞。再过三至五年,野桥将实现全村城镇化、村民市民化、产业公司化,一个崭新的野桥村将屹立在上海北翼大地。

  “人民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我时刻牢记自己许下的诺言,并努力实践着这个诺言。我坚信,只有努力为选民谋利益的人大代表,人民才会举双手表示赞许和满意。



 
       作者:宝山区庙行镇四届人大代表 刘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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