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年来,走过的是一条坎坷不平、不断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基层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更是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今天,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已是农村政治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政治素质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力量。
我是一个镇人大代表并被推选为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就两年来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闭会期间发挥好主席团成员的作用
镇人大要依法履行好职责,除了召开好人代会以外,平时主要工作是在闭会期间进行的。在闭会期间发挥好人大工作职责,就要发挥好主席团成员的作用。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绝大部分是不脱产的,因此要发挥好主席团成员作用,我认为作为人大专职副主席来说,一要有计划有安排,二要早通知早落实。两年多来我们建立了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成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会,并将有关会议内容提早1个星期通知主席团成员,使他们早作准备。在2004年1月初准备召开三届三次人代会前,我们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早10天发到主席团成员听取他们的意见。2004年上半年区委将我镇镇长调离华泾镇工作,并调来了新党委副书记作为镇长候选人。党委要求尽快召开人代会履行好法律任职手续,为了使人大代表早日了解新来的镇长候选人情况,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会议决定除了安排镇长候选人下基层以外,还专门安排了一次镇长候选人与代表的见面活动。在见面会上,镇长候选人自我介绍了在原单位工作情况,并谈了自己来华泾镇工作以后的打算和决心,赢得了代表的热烈鼓掌。代表们讲:镇长候选人阅历丰富,政绩显著,工作扎实,一定能担当好政府工作的重任。不到1个星期,根据人大主席团成员会议的安排,镇人大召开了三届四次会议,会上镇长候选人得到代表们的一致认可,全票通过选举,得到了区委领导的好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召集主席团成员举行会议,讨论有关事项。我们认为,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时要发挥好人大主席团成员的作用,使人大工作更加透明,更加民主。
二、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在镇人大三届三次会议上,不少代表提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镇大量土地被征用,有的用于市重点工程建设,有的用于建造动迁安置房,不少农民由于年龄的关系被退养安置,他们生活费较少,生活较困难,农民的退养安置问题较为突出。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镇建立了以人大副主席为首的调研组,就全镇征地退养人员的生活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召开了各种座谈会并进行了问卷调查。与此同时,调研组走访了外区和有关部门,撰写了调研报告。区政府作了详细研究后,批准同意了区属征地退养人员增加生活费的决定,使征地退养人员增加了收入,也使代表的书面意见得到了落实,群众得到了实惠。
我镇处在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多,创建市级文明镇和卫生镇难度大,镇党委决定成立了市民巡访团,镇人大安排了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市民巡访团,对镇域范围内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查访到的问题通过人大代表和市民巡访团两个渠道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使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更加畅通。每年,镇人大都是通过调查研究确定镇人大视察工作的重点,使镇人大的工作能真正贴近镇的工作和群众生活的实际,更能取得视察的实效。
三、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加强依法监督
镇人大依法监督旨在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使镇域内的各项工作更加有序、健康发展。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要使人大依法监督真正取得成效,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镇人大依法监督就要真正把握住全镇工作的脉搏,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实施监督职能。
2002年镇党委根据区委、区府关于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工作要求,确定了进一步推进撤制村队的工作步骤。镇人大认为做好撤制村队工作可以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冲破镇经济发展“瓶颈”,但关键是要安置好劳动力。为此,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分别听取了镇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工作汇报,并组织了讨论。代表们认为,撤制村队工作是关系到华泾镇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工作难度大、要求高,要充分认识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组织代表视察镇劳动服务所,听取镇政府关于全镇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汇报,提出了四点合理化建议,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今年上半年,组织全体代表听取了分管副镇长关于劳动力安置情况的专项报告,代表们对镇劳动力安置情况和进度表示满意。
华泾地区老宅基改造中的农民住房安置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根据约见镇长(副镇长)办法,去年10月份华泾镇管辖区五个行政村的人大代表就老宅基改造中村民住房安置的设想、方案、工作步骤进行了询问,镇人大代表对镇政府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对镇政府让利于民、依法动迁的措施表示满意。今年6月份,镇有关领导向代表们详尽介绍了华泾社区中心的筹建方案,并下发征询意见表,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一定要慎之又慎,使绝大部分群众满意。
四、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对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为了有效监督和推进政府工作,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机制。
为了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规范人大的监督行为,2002年镇人大就制定和通过了关于《华泾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的规定》等五项工作制度,2003年镇人大在广泛征求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徐汇区华泾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镇人大代表约见镇长(副镇长)办法》、《徐汇区华泾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评议镇政府工作的实施办法》。约见镇长(副镇长)办法对约见的法律依据、原则和程序、约见的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范围及其处理办法作了规定。评议镇政府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评议分为综合工作评议和专项工作评议,明确了评议内容、形式、时间、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这两个办法拓展了镇人大工作的领域,使人大的监督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为了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的政府,镇政府相继出台了《徐汇区华泾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制定规定镇人大代表将应邀列席一季度一次的镇政府工作会议,一周一次的镇长办公会,并制定了政府工作向人大定期汇报制度。通过这些工作制度,增加了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镇政府工作置于镇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
总之,要做好人大工作,一要坚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二要围绕地区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三要有计划、循序渐进;四要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基层人大组织的作用,我们做了一些尝试,我们要加大探索研究的力度,认真吸取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使基层人大真正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利机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