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会议中心召开了闵行区人大代表监督员工作座谈会。部分担任监督员的区人大代表,区府办和区14家聘请有监督员的部门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大代表姚计华、张博文、邹世珍、钱天信作了交流发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祖超、凌耀松出席了会议。
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监察委、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法院等14个部门主动到区人大,请求推荐代表担任部门政风行风、执法执纪等方面的监督员,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先后推荐了81名区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工作。聘请部门自觉接受监督,为代表当好监督员积极创造环境和条件;人大代表热心监督员工作,主动参加活动,为推进部门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和区法院开展监督员工作较早,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他们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不摆花架子,真心实意地自觉接受监督。两个单位的做法主要表现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员工作。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专门制定了“特邀警纪警风监督员工作手册”,内容包含了《闵行公安分局特邀监督员工作细则》及各部门的电话。区法院将制定的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工作要求以及院内各庭室的工作职能、电话汇集成“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手册”。使监督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二是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创造监督环境和条件。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定期组织监督员开展活动,形成了星期四局长信访接待日活动;每个月1至2次明查暗访活动;每半年一次工作汇报的工作制度。区法院定期为监督员提供《闵行法院信息》、《简报》、《人民法院报》以及有关文件等学习资料,还将法庭庭审排期表和进入法庭的联系卡寄发给每位代表,由代表自己选择旁听,法院领导还走访监督员,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三是积极采纳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和区法院都广纳监督员意见和建议,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依据。如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针对代表提出公安窗口接待群众态度“冷横硬推”的意见后,采取通报教育惩处等有力措施,促进了作风的好转。区法院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法院工作要“争先创优”的意见,目前全院形成了“高标准,严要求,上台阶,争先创优”的工作机制,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名列前茅。
区人大代表把监督员工作作为代表份内之事,踊跃参与。姚计华代表是区证照办副主任,上届被聘为区文明办监督员,本届担任了区教育局监督员,她热爱监督员工作,把它作为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和履行好代表职务的一个平台。她认为当监督员,有利于代表知情知政、加强学习、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提高代表工作实效。张博文代表是龙柏街道社区居民,已有72岁高龄,担任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监督员,他热心社区工作,忠实履行代表监督员职务,善于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助公安部门及时化解了地区内许多矛盾。他说,当好监督员一定要做到眼勤多观察、口勤多询问、脚勤多走访、脑勤多思考。邹世珍代表是莘庄镇绿梅二村居委会主任,被聘为区监察委行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她说当好监督员是我的责任,首先要积极提出意见,其次要努力构架联系渠道为民排忧解难,再次要宣传和支持部门推进工作。她担任监督员以来,为地区居民解决了许多难点问题。钱天信代表是上海电气印刷包装机械分公司纪委书记,担任区法院“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已有6年多了,他的体会是人大代表广泛主动参与是当好监督员的关健所在。他能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监督员工作之间的关系,每次监督员活动都参加,主动发言,在人代会上能有针对性地对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为推进法院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耀松在讲话中指出,实践证明,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工作,为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工作机制。他对聘请部门和区人大代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开展好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代表监督员工作要不断地延伸和拓展,欢迎“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聘请区、镇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各聘请部门要注重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发挥好代表监督员作用创造更加良好宽松的环境。(二)代表要增强当好监督员的责任意识。区人大常委会推荐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是一种组织行为,代表要增强责任意识。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要深入学习调研,收集各种信息,发挥代表优势;在监督工作中代表始终要有影子、有声音、有作为。(三)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要加强指导和联系。人事代表工委要增强服务意识,全面及时地掌握代表监督员工作动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要注重培养和发现先进、典型代表,加以推广,为全面提高我区人大代表工作水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