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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网1月15日消息:市人大代表厉明在本次人代会期间提交的《强化监督听证力度,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的议案》,已经被列为正式议案中唯一一项提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正式议案。记者为此采访了厉明代表。 厉明代表认为以前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形式还不够规范。他本人于去年参加过多次对政府工作的视察活动。但是他觉得那些视察比较容易流于形式。由于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要职能之一,而对于政府工作的评价,最真实的声音就是来自于广大市民百姓的想法。 在厉明去年参与的一次对促进再就业问题的研讨会上,他对其中几位市民的发言印象颇深,其中一个说,现在的职介所装修得这么好,花这么多精力去装修,还不如安排人去就业。职介所硬件好自然是好事,但是软件(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能否也有这么高的质量呢?另一位市民50岁不到,以前是车间主任,现在下岗。职介所给他介绍的都是清洁工的工作,当他希望服务人员能给他介绍和他专业相关的工作时,职介所人员态度却颇为傲慢。 另外,目前的再就业政策大多倾向于低保人员。但实际上,现在协保人员的生活待遇比低保更差,他们更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由此,厉明想到,政府的政策要能更透明、准确,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需要人大有更好的监督来保障,而监督听证制度将是一种较好的倾听民意的方式。 厉明希望通过立法来规范听证的原则、目标和组织方式等。同时,他也提到,立法听证很重要。现在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例如最近的“物业管理草案”就已经在报纸上、网站上刊登,以更广泛地听取老百姓意见。 说起听证会的具体形式,厉明认为一是报名要广泛;二是组织工作要做好,不同类型的参加者要有选择性;三是要选择不同层次的人、从不同侧面听取意见;四是这些意见要有反馈,不要挫伤提建议的人的积极性。 当记者问及钱丽萍代表提交的关于修改动迁条例的议案时,厉明认为如果目前修改动迁条例,提高动迁补贴的标准,在社会上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会给今后的动迁工作带来一些现实问题。他认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地帮助解决动迁纠纷。他本人在业余时间就是个人民调解员,在实际上接触了许多这样的动迁案例,对调解工作的作用深有体会。厉明代表的另外一份议案“建议制定《上海市人民调解条例》”就是根据这样的实践体会而产生的。 厉明作为资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平时工作十分繁忙,但是他仍然坚持经常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研讨、视察、草案修改等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以及义务的人民调解员工作。平时有群众得知他是人大代表,也会找上门来请他解决问题。他经常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来寻访他的群众交谈,沟通并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他本人能够解决,他也会义不容辞地做到使群众满意。他告诉记者:“上海有5000多名律师,其中只有5位律师是市人大代表,我要通过我的努力为上海的律师增光,为上海人民更好地服务。” 通过和厉明的交流,记者深深感受到他为社会弱势群体呼喊的正义感和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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