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理好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规划和管理的若干建议”的议案,推进政府部门的工作,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公建配套学校设施建设,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召开了住宅公建配套学校设施建设座谈会,听取市教委、建委、规划局、房地局等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
会上,政府有关部门表示,要根据上海义务教育发展的需求,尽快制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立协调联络工作组,继续完善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部门对学校的产权归属以及移交标准进行商谈后,应及早提出意见和建议。统一标准,针对缺配、少配教育设施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检查,摸清基本情况。有关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的调研成果要作为制定或修订政策的依据,应用于实践。
与会代表们认为,要重视整体规划,在建设“四高示范居住小区”的同时,要确保学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将政府的实事工程做好,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要重视人口导入区及“一城九镇”学校配套学校建设,按照规划做好实施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教育资源应当得到有效集合、合理配置。学校建设应体现“小班化、人性化、现代化”。教育设施应走社会化、资源共享之路,以节省资金。思想要解放,视野要拓宽,探索学校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公建配套费的管理使用办法,提高透明度。建立固定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出台有关的政策要体现严肃性和强制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不得随意更改或减免住宅建设的公建配套费。
胡炜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一个时期以来,政府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设想与建议,工作是有成效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应强调实效性,推进政府工作。我们要将社会关注的焦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公建配套学校设施建设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政府的形象,更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上海基础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我们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胡炜指出,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当务之急是要制定《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上海市中小学校校舍装修标准》和《公建配套费的收缴和使用办法》。政府部门要重调研、抓整改、落实措施,从规划和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在明年1月份人代会召开前,先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相关的课题报告,并制定一个行动计划,解释对人大代表的议案办理也要有具体答复。上海要建设一流城市,就必须有一流的教育;要建成国际化大都市,首先要夯实基础教育,率先实现基础教育的现代化。要以战略发展的眼光、与时俱进的态度、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希望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真抓实干,为提高上海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推动上海新一轮城市建设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