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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上海市水文管理条例》的议案
1月10日 9:56
 

    水文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水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按照专业规划要求布设的雨量、水位、流量、泥沙、蒸发、地下水位及水质等专业站网,监测各水文要素的时空变化,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提供实时信息,并通过资料的逐年积累,探求各水文要素的内在变化规律,为防汛保安、工程规划与设计、水资源调度和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水文部门提供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水文分析成果,在我市水利、交通、港口、环保、城镇等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尤其是水文部门在防汛保安、改善河网水质等工作中发挥了耳目和参谋作用。水文部门在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中也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针对我市属水质型缺水、水污染比较严重的现状,水文部门通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化验、水污染调查等工作,为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等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上海建设世界级城市目标的提出,上海建设东方水都规划的明确,我市水文工作的现状也迫切需要解决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比如,水文行业的管理体制不明确,水务系统的水文部门实行二级政府二级财政管理体制,其他如航道、海事等部门自行管理水文工作,难以形成统一管理,造成水文资料的观测、整理和使用缺乏统一规范;水文信息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水文经费投入不足,水文基础设施标准偏低,测报手段落后;水文基础设施和观测环境缺乏法律保障,随意破坏、盗窃、侵占水文设施、仪器的现象时有发生;水文管理的法制建设滞后,在《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有一些原则规定,但国家和我市都尚未出台相应的水文法律、法规。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水文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使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建议从水文行业的管理体制;水文经费的投入;水资源调查评价论证、水资源管理;水文资料的监测、管理和使用;水文基础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等方面制定《上海市水文管理条例》。
(提议案人:沈红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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