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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出台科技园区地方法规
1月10日 9:57
 

案由:
    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动上海各类经济开发区和科技园区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规范和扶持科技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
案据:
    按照中央批准的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上海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为此,上海应建立与城市功能相适应的创新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筑人才高地,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已建立和发展了各类经济开发区和科技园区,这些经济开发区提供多种优惠政策,对于吸引外资,凝聚高新技术人才,培育高新技术及产品起了极为重要的积极效应。但是,上海至今未有一部专门规范和扶持科技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这对于如何进一步发挥上海的人力资源优势,形成特有的高新技术基地,建立创新和创业的新体制是极为不利的。
    关于制定科技园区地方性法规,北京的经验可以借鉴。2000年12月8日,北京市第11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规范科技园区的地方法规,条例旨在促进和保障中关村科技园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条例所称的中关村科技园是一个较大范围的概念,包括海淀区等6个科技园及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复划定的其他区域。条例的内容涉及市场与竞争秩序、风险投资、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与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对中关村科技园的风险投资及创新资金的支持、对保障园区有序健康发展、规范园区的管理体制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保障竞争秩序、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也作了明确规定。条例提供的各项法律保障为科技园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该条例的实施以后,大大促进了中关村科技园的发展,包括吸引资金、凝聚人才、培育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促进中小高科技企业融入经济主流等。
    上海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配置资源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建立与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创新体系,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规范科技园区的管理和运行势在必行,因此,应当尽早出台一套具有上海特点的创新的科技园区法律制度。一个崭新的科技园区的建立及与之配套的法律环境,将大大加快科技创新,在更大程度上吸引中国乃至世界最优秀的人才,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产品,优化上海的投资环境,从而使上海经济获得整体竞争力,全面提高上海的国际化水平和市场化水平。
方案:
    建议制定《上海科技园区条例》。
    关于条例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总则,包括条例适用的范围和对象、制定条例的宗旨、适用条例的基本原则、科技园区的发展重点、科技园区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政府的管理职能等。
    2、企业设立和准入,包括企业在科技园区准入条件、核准设立程序、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其他有关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等。
    3、资金支持和人才引进,包括建立风险投资体系、设立信贷担保、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吸引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师生参与研究开发、引进外省市和经外人才政策等。
    4、知识产权保护,包括鼓励科技园区企业和研究机构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方便对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登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
    5、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科技园区的职能、管理原则和办法等。
    6、法律责任,包括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责任追究、对科技园区的企业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的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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