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号)
钱丽萍等13位代表提出: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建立以律师业为主导的统一的法律服务体系,实行统一有序的行业管理,理顺法律服务几支队伍的关系,是提升上海城市建设软环境的重要内容。但由于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关于法律服务的基本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已经相对滞后,不适应社会的实际发展;法律服务方面的规则分散、混乱、不统一。为此,建议尽快将制定《上海市法律服务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调研计划,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组建调研小组,提出立法构想和计划,建议市人大将起草、制定该条例摆上正式议事日程,推动该条例尽早出台。(议案附有《上海市法律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共5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