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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12月30日 16:44
 

  2000年4月底至7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铁迪,副书记孙贵璋、沙麟,党组成员刘伦贤、胡正昌、漆世贵、许祖雄等率领5个调研组,分赴本市19个区县,开展人大工作调查研究。
  这次调研活动,是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三讲”中提出的整改措施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各区县人大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深入基层,吸取营养,研究问题,听取意见,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不断把上海人大工作推向前进。在调研中,党组同志深入区县和基层,召开多种类型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和基层代表的意见,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换届以来区县人大工作的总体情况,并与区县人大同志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整个调研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这次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换届以来区县人大工作的新进展
  1998年换届以来,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县)的进程,人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县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增强自觉坚持和接受党的领导的意识。区县党委按照市委提出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原则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党委普遍建立了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研究人大重要工作的制度。卢湾区区委去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统一各有关方面的思想认识,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崇明县县委批转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若干意见的请示》,并帮助解决了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区县党委的指示,增强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观念,依法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注意发挥核心保证作用,定期向党委汇报人大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学习,保证中央、市委的重要精神和同级党委的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对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以及重要的社情民意等,都及时向区县党委作出请示或报告,便于党委作出决策。
  (二)协助党委作出依法治区(县)的决定,及时制定人大常委会的实施方案。1999年8月前,本市共有11个区县作出了依法治区(县)的决定。去年8月市委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并且制定了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后,区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区县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本区(县)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党委作出决定,并及时制订常委会的实施方案,把市委推进依法治市的精神落实到区县工作当中。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以来,又有静安等7个区县作出了依法治区(县)的决定或制定了依法治区(县)实施方案。
  (三)依法实施监督,注意抓住重点,加强调研,提高实效。换届以来,区县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迈出了新的步子。一是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实施监督;二是注意围绕本区县工作的重点问题、“一府两院”遇到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监督工作;三是加强监督调研,注重监督意见和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四是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与协调,因而提高了监督实效。如,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去年围绕区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推进水环境保护、加快特种水产业发展、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10多个课题开展监督调研,提出了督促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去年通过对行政效能监察的监督,督促各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提高效率,加快区“危改”重大工程的实施,在几个月内完成了7.89万平方米的危房改造任务。
  (四)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贯彻区县党委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关重要决策。换届以来,各区县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作了不少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奉贤县人大常委会紧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心任务,把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县委作出的加快招商引资、推进“万家富”工程等重要决策,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门作出决定,并且深入22个镇检查决定落实情况,督促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草案并进行了初审。
  (五)普遍开展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早于市人大常委会,但是在换届前还不普遍。换届后,区县人大常委会普遍开展了这项工作,并探索了新的做法。许多区县人大常委会把述职评议同开展对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工作。普陀区开展对法院庭长述职评议时,专门组织代表到法院旁听这些庭长主持的庭审,增加了对评议对象的直接了解。有些区县进行述职评议时,邀请有关方面同志参加述职大会,并当场填写测评表。区县普遍反映,开展述职评议,对增强领导干部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推动各部门改进工作,有很大促进作用,受到广大代表和群众的欢迎。
  (六)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拓宽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渠道。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基础工程”,采用多种形式为代表知政知情创造条件,调动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不少区县组织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办好代表知政知情报告会和各种讲座,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分期分批培训人大代表。长宁区、南汇县、奉贤县、崇明县组织开展了评选优秀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的活动。宝山区、南市区、南汇县等试行了区县人大代表向所在选区的选民述职的做法,使代表增强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闸北区每年开展“代表议政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杨浦区以审议和督促落实代表议案为抓手,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嘉定区还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许多区县建立了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或在街道设立了代表联系选民室,开设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区长与代表的热线电话。通过这些工作,使区县人大代表的国家权力机关成员的主体意识、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主动意识、反映民情民意的主渠道意识大大增强,在推进区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区县人大同志具有较好的精神状态,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区县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三讲”教育,召开各种类型的学习会、务虚会,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开拓进取、勇于实践、不断探索的精神,有力促进了思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注意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审议议题,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摸准问题,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的质量。各区县人大机关建设也有新的进展,徐汇、卢湾等区采取措施加大了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加强干部的思想和业务培训,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促进了机关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值得借鉴的一些做法和经验
  参加调研的同志认为,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区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初步经验。其中有些值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借鉴。
  (一)以检查监督执法责任制贯彻情况为抓手,推动依法治区(县)的进程。区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如,南市区人大常委会1996年作出推进政府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后,在几年里已先后听取了23个政府部门关于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并对44个执法部门和单位开展了调研、检查或视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再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对政府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订了“主任会议听取执法责任制汇报的暂行规定”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汇报内容和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从1998年至今,区人大常委会已听取25个政府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实践表明,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认真实施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治市的有效切入点和有力抓手。今后在实施人大监督工作,包括执法检查、审议报告、述职评议时,要把检查相关政府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之一,与对部门工作的监督、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推动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执法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二)探索预算监督的途径,提高预算监督的实效。审查、批准本级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由于预算监督的专业性强,涉及面比较敏感,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够具体和难以操作,加上人大自身力量有限,所以这项工作有相当难度。近年来,区县同志在这方面作了不少探索,取到了一定成效。徐汇、闵行、黄浦等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预算监督,提前了解预算编制工作,定期听取区财政、审计部门关于预算执行和审计情况的汇报,召开各类专题性座谈会,对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分析,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卢湾、青浦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对预算外资金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如,卢湾区开展了对街道办事处预算外资金收支运作情况的调研,提出把街道财政列入区准财政范围以加强监督的意见,被区政府所接受。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完善任免程序,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任免程序,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保证了党委意图的实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虹口、金山、南市等区坚持对拟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通过后再由常委会决定任命。有些区县在任命干部时,要求被任命干部向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作供职发言。奉贤县还举行宣誓仪式,被任命的干部面对国旗、国徽,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县长领辞进行就职宣誓(法官、检察官分别由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领辞),社会反响很好。
  (四)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区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和精神,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举办各种讲座或报告会、组织视察调研和评优等活动,促进代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室,使代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及时督促有关方面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或问题;通过试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制度,增强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务,接受选民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建立“代表议政日”,增加代表在闭会期间参与管理和监督地方国家事务的途径;通过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设立代表小组,提高了代表组日常活动的实效;通过市与区两级人大代表编组、结对子活动,使市人大代表能经常参加原选举单位的有关活动等等。实践证明,许多做法是有成效的。
  三、对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人大常委会联系的建议
  这次调查研究过程中,区县人大同志十分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今后进一步加强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协同,共同把本市人大工作推向前进。这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主要有:
  (一)要进一步发挥区县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希望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每一部地方性法规,事先将法规草案印发区县,征求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以及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有关代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使法规制定得更加科学,适应实际需要。此外,还要重视区县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提出的修改建议。对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基层单位意见比较集中,执法中反映出法规条款本身问题较多,急需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要及时调研,抓紧做好清理和修订工作。
  (二)加强监督工作的上下协同。每年在拟订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时,希望事先听取区县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市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重点监督工作的事项。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市与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结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监督、述职评议的做法和经验,在计划组织、协同配合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形成一些规范。对区县人大常委会所反映的本市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中具有共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希望引起重视并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予以改进和纠正。
  (三)加强对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工作的指导。建议组织力量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着重从建立可行的制度、有效的机制以及组织形式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能监督落实的具体措施,以便于区县人大常委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更有效地做好市人大代表工作。
  (四)抓紧为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提供法律规范。区县人大同志普遍反映,由于法律对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重大事项的规定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决定权的行使。希望市人能及早出台本市各级人大行使决定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目前,这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今明两年抓紧调研和起草,希望后年能将法规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五)进一步加强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工作联系。一是希望市人大有关领导参加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例会、办公室主任例会和工作委员会例会,组织专题研讨,共同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或难点问题。二是希望市人大经常深入区县,帮助总结区县人大工作的新鲜经验,提供借鉴和参考。三是组织学习和工作交流。根据党中央和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以及上海人大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就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或开展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举办专题性的区县人大干部培训班,以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六)注意帮助解决区县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对大家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编制较少等问题,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程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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