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起,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所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5年中,评议了21位市政府组成人员和1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实践与探索中使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并且初步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怎样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有什么效果。本文试图作一梳理。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准确定位,一以贯之
随着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要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实现当家作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代表自己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职权的呼声越来越高,迫切希望加强对"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的监督,促使他们切实履行职责,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市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权方面,多年来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相对于立法而言,监督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而且以往比较重视对"一府两院"的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对其领导人员个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比较少。学习借鉴兄弟市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经验,我们认识到,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实现两个"结合"的一个有效措施,即,把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与对其领导人员个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健全监督机制。可以说,述职评议把人大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督促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与组织部门考核干部结合起来。从述职评议范围来看,是人大任命的人员向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从述职评议内容来看,是侧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考察;从述职评议方法上来看,不仅从单位部门作调查,还从社会反映和工作的社会效果进行了解,面比较宽。基于以上认识,我们把述职评议的目标定位于两个"着力":就是要通过述职评议,着力于提高干部的素质,促使干部进一步提高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民办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通过对部门负责人的评议,着力于改进和推动部门的工作。述职评议重再教育,评议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高和统一认识的过程,为此,述职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体现民主性、公开性和群众性的原则。
明确目标和定位后,就在评议工作的各个阶段,一以贯之。如评议对象一经确定,评议工作小组即约见评议对象,把评议的目的、要求、内容、日程安排等一一告知清楚。特别是对怎样写好述职评议,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正确处理个人行为和领导班子行为、主观努力与客观因素、任期内工作与前任工作基础等关系,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使评议对象全面了解评议目的、意义和评议方法、程序,变压力为动力,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又如,在调研阶段了解评议对象履行职责情况时,注意和其他工作结合,尽量避免重复调研。在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各方面以及评议对象所在部门干部的意见时,则坚持公开、民主的原则。对调研中反映出来的而评议对象及所在部门自身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则请市政府或市高级人民法院加以协调解决。再如,要求评议对象写述职报告及对其进行评议,都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执行人大评议、处理群众来信以及廉政建设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来展开,体现了人大依法实施监督的特点。这些做法,使述职评议工作与部门的日常工作比较贴近,受到了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欢迎。
二、不断探索,逐步规范,形成制度,稳步推进
随着述职评议工作的展开,我们对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原则、内容、方法、步骤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在实践中有了进一步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使之趋于制度化、规范化。
1、从实际出发,探索多种述职评议形式,推进了述职评议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对象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分院的检察人员。所涉及的人员多且职务层次多,不可能在一届内都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进行探索和实践,形成两种述职形式和三种评议方式,即口头述职、常委会会议评议,书面述职、座谈会评议,以及书面述职、书面评议。采取多种形式评议,一是既可以减轻常委会的工作压力,又可以在新一届任期内,让多一些人员接受评议。二是多种形式同时并举,有关专门委员会每年分别承担一两项任务,工作量可分散一些。三是比较灵活,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相应的评议方式,有利于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常委会会议评议是综合性的,社会影响大,因此我们选择工作涉及面较广、与群众直接接触较多的"一府两院"负责人作为评议对象,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口头述职后当场进行评议。座谈会评议的对象,一般是其所在的政府部门工作的社会接触面相对较窄,外界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较少的。召开座谈会评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事先审阅报告,而参加座谈会的只是部分组成人员,他们和评议对象可以进行对话和交流,气氛比较宽松。任期较短的,则可采取书面述职、书面评议的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报告并提出评议意见。无论采用哪种述职方式和评议形式,述职评议工作的主体都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评议对象来说,都有明确的整改要求,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实践证明探索多种评议形式,可以针对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以期达到更好的效果。
2、突出重点,深入调研,为正确地评价干部奠定了基础
在述职评议工作的准备、调研、评议、整改这四个阶段中,调研是关键环节,因为它关系到能否为常委会正确评价干部提供客观、详细的材料。但是,调查研究面广量大,如何有效地开展呢?五年实践佐证,采取以下方法是比较有效的。
一是要围绕重点。这几年,对每一位评议对象的评议工作,在紧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个主要环节的同时,都突出以部门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整个评议工作的重点,以增强评议工作的实效。因此,调查研究也就围绕着评议重点展开,考察评议对象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职责。突出重点可以使精力更集中,提纲挈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调研形式多样化。通过走访、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向市人大代表发放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的上级分管领导、工作联系较多的有关委办局、本单位内部和下属单位到基层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情况。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要求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既了解评议对象的工作思路,也了解其工作的实际效果;既了解其工作取得的成绩,也了解其工作中应该注意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同时,随着调研活动的展开,扩大了评议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影响,也提高了"一府两院"基本职能的社会知晓度,较好地体现了人大的述职评议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又是支持。
三是搞好两个"结合"。(1)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相结合。1999年,市委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局级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述职评议虽然与"三讲"教育的重点有所不同,但要达到的目的和工作内容上还是有不少共同之处,如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都要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为此,在对市司法局局长和市民政局局长开展述职评议前就确立了评议工作要和"三讲"教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市人大常委会参加市委"三讲"巡视组的同志被特意安排到那两个局指导"三讲"活动,在工作中注意彼此结合,减少重复劳动,时间上统筹安排,避免冲突,工作效果上互为补充,使两项工作互为推动,相得益彰。2000年,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既列入市政府十项实事项目,又是市人大常委会两项重点工作监督项目之一,因此,我们就将市教委主任列为上半年述职评议的对象,并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作为评议重点内容之一,两者有机结合,产生了互动效应,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效率。(2)上下结合,市与区县人大联动。调研工作开始前,作为评议工作小组成员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就和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通气,提出题目,委托调研,从基层看市"一府两院"的工作,以斑窥豹。有些区县人大的评议工作在时间安排和评议对象选择上则有意识地与市人大的评议工作趋同,上下对口,一次调研,资源共享,一举两得。
3、加强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形成了评议工作的合力
搞好述职评议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也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要形成市委领导、人大主持、政府协同、代表参与、各方支持的隔距。这是这几年述职评议工作得以顺义进行给予我们的启示和形成的共识。
一是将述职评议工作始终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每年年初,在正式确定年度述职评议对象前,都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听取意见。除将述职评议工作列入常委会的工作计划报市委外,还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报市委审定。开展调研以后,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情况并征求意见。一次述职评议工作结束,随即将有关材料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委组织部。几年来,市委对述职评议工作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1998年初,市委书记黄菊同志在和本届人大常委会党员组成人员的座谈会中指出,"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评议,是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有效的措施","上海的评议工作要在试点中逐步完成,逐步形成制度"。黄菊同志的讲话,给评议工作指明了方向。在述职评议试点工作开始前,市委组织部参与了前期调研工作,共同研究、确定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1999年底,市委常委会在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时,常委们在充分肯定述职评议工作的同时,提出了增加评议数量和不断增强评议时效的意见,市委领导还强调,党的干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市委在任命干部前,要倾听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同时,要充分利用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的成果,作为市委考核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高度重视,有利地推动了述职评议工作。
二是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述职评议工作主体的作用。评议工作小组中,除了人事代表工委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外,还特邀几位常委会委员作为成员。调研阶段,请部分常委参加有关调研工作。在常委会召开评议会议之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被评议人所在单位的工作,听取相关工作的汇报;评议工作小组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述职评议前期工作的情况等等。这样让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情况,是评议发言更有针对性。
三是与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时沟通情况。评议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始终与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研究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我们还要求评议对象所在单位专门确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沟通情况。当调研结束后,我们将调研情况进行初步梳理汇总后,即向评议对象及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作全面的反馈,并采取讨论的方式交换意见和看法,效果很好。首先是在认识上对成绩的的估价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其次是有利于评议对象本人进一步修改好述职报告;第三,有利于调研小组对调研材料进行进一步的梳理、研究,最后形成对评议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评议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第四,使领导班子人员对存在的问题都有清醒的认识,有利于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以及分解到部门和具体落实。
四是加强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内部的工作协调。述职评议工作小组成员主要由人事代表工委、与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对口的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等组成,只有加强沟通与协调,才能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首先,要统一思想。评议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要了解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的基本职能,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评议工作。其次是明确职责和分工。人事代表工委负责制定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的计划、总体安排与协调;常委会述职评议会议的会务和有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总结等。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调研阶段的工作,并形成对被评议人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跟踪整改等。采取书面述职、召开评议座谈会和书面述职、书面评议形式的,则以专门委员会为主。分工明确后,各司其职,多商量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促进了解,力求实效
回首5年述职评议工作,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初步达到了1998年所设定的目标,即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素质,着力于推动部门的工作。我们认为,这既是述职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最终检验述职评议工作是否有效的标志。同时,随着述职评议工作的展开,丰富了代表活动的内容,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强化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提高了监督实效。
1.增强了"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自己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全面考核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的情况,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和不足,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5年来,每一位接受评议的同志都认真对待述职评议,按照要求撰写述职报告,全面回顾总结履职情况,尤其是对自身以及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认真的反思,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并积极落实整改。市安全局局长蔡旭敏说:"市安全局的工作有特殊性,但是在接受监督上没有特殊的人和特殊的部门。"市经委主任黄奇帆说:"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多层次、多角度的调研,对我本人和市经委的工作作了一次全方位扫描,是帮助我们作了一次全方位的民意测验,使我们对如何实施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具体化了。"每次述职评议后,评议对象都感到是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的教育。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也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有力地促进了部门的工作。述职评议的对象虽然是"一府两院"的主要负责人,但带动的是机关一大片干部,影响的是一个部门乃至整个系统,对大家都是一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教育和实践。在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一中院院长进行述职评议时,一中院领导班子以述职评议为契机,抓住信访办理、超审限、执行难等难点问题,边评边改,扎扎实实地推进全院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市人大常委会对陈旭院长进行述职评议,虽然直接反映的是一中院的工作,但展示的是全市法院的工作;虽然是陈旭同志的个人述职,但也反映出全市三级法院领导班子如何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并在全市法院季度工作讲评会时,把配合市人大做好述职评议工作作为全市法院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全市法院工作是一次有力的促进。
落实整改是述职评议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这一点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因此,述职评议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在评议后都认真地制定整改计划,有关专门委员会结合日常工作监督,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局长甘忠泽是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进行述职评议工作试点时的评议对象,四年后,他回忆起来还深有感触地说:"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影响力大且持久。评议会后,我并没有'过关'的感觉,相反却感到整改的压力大、动力强。我总在不断地反省:对人大、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是否兑现了。虽然不能一下子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坚持能改的马上改,有些则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整改,力争年年有进步。"在评议结束的当年,市工商局重点抓了社会上反映比较大的部分基层单位借企业年检之机搭车收费的问题,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社会上对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的呼声较高,市司法局领导班子针对这一情况,从述职评议工作的一开始,就本着边评边改的精神,一方面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方面化大力抓律师协会的建设和各律师事务所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对"违规"的少数律师事务所和个别律师作了严肃处理。通过近两年持续不断的整顿和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常委会对市建委主任述职评议后,市建委党政班子在"五上五下"反复听取建委系统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作为责任人,进行集中整改。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提出的"加大力度确保重大工程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的意见,市建委通过加强管理,使需要重点解决的84件住宅质量历史遗留问题年内基本得到解决。同时,改革了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责任都进行监管,建立了市场准入和"不良名单"制,暂停或者取消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及责任人进入住宅建设市场的资格等。整改效果看得见摸得着,使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对人大监督的信任和支持。
3.丰富了代表活动的内容,发挥了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在述职评议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注意与代表活动以及代表的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激发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活动的积极性。比如,专门安排评议对象在为市人大代表开设的"改革与市情"讲座上作报告,既向代表汇报宣传,又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行风监督员参加述职评议工作小组的调研活动。这样,有利于多视角地看问题,又把平时的监督和述职评议结合起来。在对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进行述职评议时,将庭审排期表发给市人大代表,让代表以市民身份旁听法院庭审,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检查庭审质量。评议工作小组还通过向全市市人大代表发征询意见表,征求对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的意见。代表们把填写好征询意见表视为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不少代表还听取周围同志意见,如实反映民情民意。工作小组据此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代表召开座谈会,提高了座谈会的质量。针对市民宗委主要工作对象是一些特殊群体的特点,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时,特地设计了A、B两种征询意见表,A表比较简单,发给大多数代表,B表较为具体,发给市区两级民族宗教界的人大代表,由于针对性比较强,代表们所反映的情况比较实在、具体,为常委们的评议提供了详实的材料。通过参与述职评议的有关活动,代表们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有了更多地了解,在享有较为充分的知情权的基础上,积极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
4.拓宽了人大的监督渠道,提高了监督水平和监督实效。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述职评议是综合性的监督,把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把人大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使监督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把会内监督和会外监督结合起来,保证了监督的连续性;把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结合起来,实施全方位监督。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一方面,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又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加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总之,述职评议拓宽的监督的渠道,丰富了监督的内容,突出了监督的重点,抓住了监督的关键,提高了监督的层次,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增强了监督的实效。因此,社会各界的反映比较好。
述职评议是本届常委会的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实践尚不充分,因此在实践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还要通过继续实践逐步解决。比如,如何进一步简化程序,增强述职评议工作的世系;对评议对象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准问题、指出不足,既要有触动,又要鼓干劲,这个度如何把握好;怎样处理好整改的阶段性和整改的长期性、系统性的关系,从而有利于整个效果的真正体现等等。
2002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对述职评议工作的知道思想、目的、评议对象、组织领导,以及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以及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的部门其各自的职责、要求等作出了解决。这是本届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实践的产物,它将为今后的实践探索以及形成地方性法规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