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外国人奖励的最高形式。上海市人民政府专为对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推广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外籍人士所设。始设于1997年1月。授予对象是:推进本市对外交往,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交流合作贡献突出的;为本市制订城乡发展计划,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技术政策提出重要建议贡献突出的;促进本市经济建设和高新技术发展贡献突出的;为本市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经贸活动贡献突出的;为发展本市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贡献突出的;资助本市发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外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