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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信、公文规范 2006年5月11日 10:14

  书信规范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通讯工具越来越丰富,人们相互间的联系越来越迅捷。但是信函仍以其某些特殊的作用,作为目前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表达情感的基本载体。

  任何一封信函,既要发挥通联功效,又要以礼敬人,除了程式必须规范外,还应尽可能做到礼貌、完整、清楚、正确和简洁,因这五点要求的英文词汇均以字母“C”冠首,故而被称为“五C原则”。

  礼貌,指写信人写信时要像真正面对收信人,以必要的礼貌向对方表达敬意。因此信文起首应用尊称,前段不可缺少向对方的问候,信文结束须使用规范的祝福语,署名应该用谦称。

  完整,指写信不但要求信文内容完整我缺,避免传递错误信息,而且信封上的收发信人地址、姓名、邮政编码都要书写完整,不遗漏、不简化,以保证信函的顺利递送。

  清楚,包括信函内容表达清楚和字迹书写清楚,内容表达清楚指叙事表意容易理解,不会产生歧义和误会;字迹书写清楚指评论家清晰可辨,不潦草、不涂抹乱改。

  正确,指信中的称呼、遣词造句都必须正确规范,力求不写错字、别字。不会写的字,可查字典,不要随意夹用汉语拼音或外文,没有搞清含意的词语,不要滥用。信封上收信人的称呼,不应出现发信人的私人称呼,如“大人”、“父亲”、“爱妻”等,因为这是供邮递员或带信人用的,故宜用泛指的称呼,如“先生”、“小姐”、“女士”、“同志”等。

  简洁,写信函要讲人情味,但也讲究言简意赅,“有事言事,言罢即止”,空话、废话太多,浪费收信人的时间是不礼貌的表现。

  公文规范

  公文,“公务文书”的简称。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理各种公务时使用的书面文字工具。公务,一般包括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六个内容。公文又泛指机关常用应用文。规范的公文一般要具备以下要素:版头,发文字号,标题(内容摘要),受文机关(包括主送、抄报、抄送),正文,附件,制文机关,制文日期,用印或签署。公文结构的附属标记包括密级、缓急程度、阅读范围、份数编号、承办文件记录、主题词。公文的标准格式要求是:一律横写横排;自左而右书写;左侧装订;用纸一般为十六型(长26厘米、宽18.5厘米),四周空白处分别为:左边2.5厘米、右边2厘米、底边2.5厘米、眉头3-4厘米;结构项目与附属标记齐全清楚,排列科学。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格式的版头并非一成不变的,将因行文方向或内容不同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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