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下岗(协保)人员,参加当前列为政府经费补贴专业(工种)范围之内的定向性、储备性培训,均可享受100%培训经费补贴。培训前需预付培训费,最高不超过50%。培训合格后,预付款予以全部退还。享受培训经费补贴,一般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下岗(协保)人员参加政府经费补贴的职业培训,可凭身份证、《劳动手册》(没有《劳动手册》的下岗人员凭下岗证明)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到本市任何一个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或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接受职业培训指导,确定培训项目后办理登记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