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国已开征的税种
目前,我国开征24种税,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本市自2002年3月1日起全面停征)、筵席税(本市尚未征收)、农业税、牧业税、关税。
二、适用我们公民个人应缴纳的税种主要有11种,即人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上税收基本上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和管理。其中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各级财政机关征收和管理。此外,进入我国境内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应当向海关缴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