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本素质 >> 正文
  轨道交通常识 2006年5月11日 10:27

  一、线路

  1.一号线:南起莘庄站,北达共富新村站。共设莘庄站,外环路站、莲花路站、锦乐东园站、上海南站站、漕宝路站、上海体育馆站、徐家汇站、衡山路站、常熟路站、陕西南路站、黄陂南路站、人民广场站、新闸路站、汉中路站、上海火车站站、中山北路站、延长路站、上海马戏城站、汶水路站、彭浦新村站、共康路站、通河新村站、呼兰路站、共富新村站等25座车站。

  2.二号线:穿越黄浦江,连接浦东与浦西,西起浦西的中山公园,东至浦东的张江站,全长19千米。共设中山公园站、江苏路站、静安寺站、石门一路站、人民广场站、河南中路站、陆家嘴站、东昌路站、东方路站、上海科技馆站、世纪公园站、龙阳路站、张江高科站等13座车站。

  3.三号线:我国首条城市高架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南起火车上海南站,北至江湾镇,全长25千米。共设上海南站站、石龙路站、龙漕路站、漕溪路站、宜山路站、虹桥路站、延安西路站、中山公园站、金沙江路站、曹杨路站、镇坪路站、中潭路站、上海火车站站、宝山路站、东宝兴路站、虹口足球场站、赤峰路站、汶水东路站、江湾镇站乖19座车站。

  4.五号线:北起莘庄站,沿沪闵路往南至交通大学附近,折向东川路至天星路止,全长17.2千米。共设莘庄站、春申路站、银都路站、颛桥站、北桥站、剑川路站、东川路站、金平路站、华宁路站、文井路站、闵行开发区等11座车站。

  二、乘坐轨道交通注意事项

  1.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越站乘车的,应补交超过部分票款;无车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应按所乘线路的单程总票价补交票款;并可加收5位以下票款。

  2.乘客须在安全线内候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应先下后上;车到终点,乘客全部下车。

  3.主动照顾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下车并让座。

  4.可免费带领1名身高1.2米(含1.2米,下同)以下的儿童乘车,带领2名以上(含2名)的应另行购票。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5.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何种不得大于0.15立方米。

  6.不得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宠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

  7.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

  8.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严禁向轨道交通区域内抛掷杂物、垃圾。

  9.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车站的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自动兑币机及有关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其损坏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10.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轨道交通和正常运行。

  三、投诉热线

  1.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热线电话:962000

  上海交通网(http://www.jt.sh.cn)

  2.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处监督电话:64483666

  3.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监督电话:64370000

  4.上海现代轨道交通公司监督电话:64894847


   
 
【关闭窗口】【回到首页】【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