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至男60岁、女55岁的个人,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任务。”
上海每年的3月、4月为春季植树季节;11月、12月为秋季植树季节。
市民或单位参加义务植树、绿地(树木)认建认养、绿化捐赠可拨打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3760619、63231081或区县绿办电话(114查询),市区两级绿办常年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