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家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揭牌
接到举报五日内审查处理 查实后“一案一奖”举报人
2018-7-2 10:30 来源:东方网
市民发现破坏环境、危害食品安全、侵犯国有资产等涉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今后都可以向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日前,上海市首家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揭牌。松江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正洪表示,这是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切实担负起党中央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重要职责的一项举措。
据了解,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主要受理群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线索;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案件线索。
即日起,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公益诉讼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或者公益诉讼举报平台等任一方式进行举报。工作日可拨打021-37696123举报,非工作时间可根据语音提示留言。举报人还可登录松江检察院官方网站,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jgyssjbzx@163.com进行网上举报;也可寄信至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或者直接到现场举报。
接收公益诉讼举报线索后,举报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法受理,管辖范围以外的,将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或其他机关,并将移送情况告知举报人。如果线索属于具备初查条件的公益诉讼,将移送至民行部门检察官办案组进一步审查办理,对于不具备初步查处条件的,由举报中心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鼓励公民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线索,对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将按照“一案一奖”原则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金额可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和价值,以及为国家挽回财产损失等综合因素确定。两人以上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一起案件进行奖励;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特别提醒,举报人既有要求检察机关保密、要求检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保障其近亲属人身安全、对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要求给予奖励、了解举报审查处理情况等权利,也有如实反映问题之义务,不得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个人及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