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审批最多缩至3个工作日

2018-7-9 10:10   来源:东方网    

    近日,市食药监局制定了本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明确提高审批效率,最多缩短至3个工作日;支持新兴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的对策。

    近年来,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深化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但企业反映还存在着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市场环境的精神,市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该措施。

    措施要求,建立快速办证通道,自2018年8月1日起,对申请名称、法定代表人、门牌号变更和许可证补正、注销等事项,办结时间从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对无需开展现场核查的许可新证或变更申请事项,办结时间从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鼓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缩短许可审查时限,实施证照同步受理,并向社会作出承诺。

    措施还要求,及时制定新兴业态许可和监管要求。市食药监局制定服务支持食品行业创新指导意见,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准服务和鼓励支持食品经营领域创新。对于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新业态、新工艺,及时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和关键风险点,及时制定或明确针对性的许可和监管要求,并加强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经营企业的指导。

    措施还要求,规范和统一许可申请材料及审查标准;扩大根据申请材料作出许可决定的范围;明确许可审查环保选址要求;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破解企业准入难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