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发布
2020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018-7-13 10:29   来源:东方网    

    本版图片/晨报记者 任国强 首席美编/黄欣

    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到2020年,本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为了让天更蓝,未来几年本市将实施131项清洁空气措施。

    [主要目标]

    本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22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进一步提升。

    [行动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二是更加突出源头防治,强化产业结构、交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调整;三是更加突出精细化管理。

    [行动重点]

    一是在工作重心上,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和农业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在重点措施上,实施能源和煤炭总量双控,加快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优化交通运输体系,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制度;三是在控制指标上,以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为治理重点,兼顾臭氧污染控制,推进各项大气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减排。总体要求力度更大、措施更实。

    主要措施

    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共梳理主要措施131项,其中:六大领域治理措施88项,保障措施43项。

    能源领域

    继续坚持控治并举

    一是实施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双控,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4亿吨标准煤以下,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5%以上。二是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8年修订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年完成中心城区锅炉改造,2020年全市全面完成。

    产业领域

    强化三个方面

    一是深化重点地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到2020年,完成金山地区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吴泾工业区结构调整;到2022年,力争完成高化地区结构调整。开展黄浦江沿岸高污染企业、堆场、码头摸底调查;到2020年,完成黄浦江两岸产业结构调整。

    二是全面推进溶剂产品的源头替代,研究出台低挥发性产品含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高挥发性溶剂生产使用,到2020年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集装箱制造和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低挥发性产品,到2022年全面推广。

    三是加大宝武集团、上海石化、华谊集团等的治理力度,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监管。

    交通领域

    进一步完善绿色交通体系

    一是优化交通方式。到2020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800公里左右,公交专用道450公里左右,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55%。到2022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60%。

    二是完善更新淘汰政策,进一步落实牌照总量控制政策,完善非营运小客车额度拍卖制度,制定出台老旧车淘汰补贴延续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域,加大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力度。

    三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4.3万辆、5万辆、6万辆。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

    四是实施更严格的新车和油品标准。2018年10月1日起,提前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9年1月1日起,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到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

    建设领域

    加快落实绿色发展转型

    一是大力推广水性涂料,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2020年低VOCs含量产品应用率达80%以上。二是继续推行绿色节能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三是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农业领域

    从严控畜禽养殖规模、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化肥农药减量等方面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继续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社会领域

    继续深化治理和监管。重点针对餐饮、汽修和加油站,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完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