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完可以发一个文凭吗?《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聚焦校企合作

2018-7-25 20:29   来源:东方网    

    “条例修订草案已经明确职业学校教育过程当中应该怎么教、怎么做,进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虽然不多,但是怎么把这一部分人教好。”7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分组审议《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与会委员和代表就校企合作、职业培训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增加校企合作内容是此次职教条例修法的一大亮点。“校企合作原则性、指导性多了一点,针对性、目的性少了一点。”戴柳委员建议在校企合作条款中增加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办职业类学校的内容。“不一定要校企合作,就是让企业来做。全球500强企业我们超过了120家。这些企业可能比合作办学的条件还好。”戴柳委员提到,过去一些有条件的企业都是自己办职业学校培养技术人才,他认为这些人才在稳定性、技术贡献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使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李世平委员也表示很多企业都有很好的技校,但是同时他也表示企业办技校现在已经难以实现。他认为校企合作是解决理论与实践、与行业之间变化的问题。“现在一产、二产、三产结构一直在变化,要让学校出来的人,马上适应社会的变化很难,教育应该有前瞻性。”为此他建议条例(修订草案)在校企合作一章增加相关内容。

    职业培训相关内容也是与会人员讨论的重点。李世平委员表示职业培训的力度要加大、加强,“培训很简单,要发学历很难,培训完以后给一个本科可以吗?”李世平委员建议职业培训通过一定的渠道与成人教育、全日制开放大学等等结合起来,让蓝领工人通过企业的职业培训,在一定的时间内拿到本科文凭,“这样他对岗位的忠实度、岗位能力提升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根据条例(修订草案),企业应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对此许丽萍代表提问,“这个数字有没有进行测算过?”她还提到“1.5%能不能守住”的问题。她认为如果没有对企业相关的监管措施,这一条规定就会变成一句空话,“是不是还应该有管理部门到企业抽查,是否按照这个要求设置培训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