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监督调研启动会
2018-8-20 09:29 来源:东方网
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海公检法司机关不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此同时,上海检察机关努力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为了了解诉讼制度改革和法律监督相关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推动诉讼制度改革和法律监督工作取得实效,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调研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做动员讲话,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出席。
检察院四方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司法执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当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如何?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龚培华介绍,检查机关基于法律的内在属性,主要履行四方面职能:审查逮捕,审查提起公诉,诉讼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一方面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在诉讼活动中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对诉讼事项予以必要的过滤和推进,确保每一起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另一方面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职能,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参与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开展监督,对司法执法违法行为启动纠错程序,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同时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担负起公益司法保护者的角色。
而市公安机关、法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检察组组长徐叶枫介绍,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以及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能,从源头上防范了“带病”进入下个刑事诉讼环节。
此外,还主动把刑事立案(不立案)、刑事拘留、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变更和撤销强制措施、终止调查、撤销案件等数据通报给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核查防止发生执法问题。
确保公平、公正深化诉讼制度改革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市法院推进庭审实质化,强化人权保障、确保公正裁判。努力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为了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市法院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自改革启动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78件,排除非法证据11件,对20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9件。
同时,还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上海公安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是,建立和完善侦查取证的标准体系,以证据规则指引和规范取证工作。据了解,市公安机关会同检法机关大力加强证据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侦查阶段取证标准指引侦查办案工作;二是完善逮捕证据指引,确保依法使用强制措施;三是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补正细则,严格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在改革的过程中,公安机关还注重利用先进的科技信息化手段规范侦查办案,在强化内部自我监督的过程中确保执法安全。
加强法律监督需制度化
如何加强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
“可能在以前的工作中力量分散,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的工作花的力道还不够。”市人大代表吴坚在发言时表示,检察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还要从人的角度着手。他表示检察院在民事和行政案件监督方面,人员的力量和庭审的经验还有所欠缺,“但是很容易补上,只要抓培训,还有交流和人才引进。”他建议今后庭审中,检察官更积极主动地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意识上,检察机关要有主动监督的意识,还有一个公安、法院要有更加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李向农代表认为对法律监督公检法司机关要加强重视,但是他提出在意识之外,要建立制度,“到了这个点,你必须配合;到了这个点,你必须监督,如果不监督怎么处罚,不配合监督怎么处罚,要有详细的制度”。同时他还提出在防止人为干预司法公正方面,是否建立相应机制并发挥作用。
钱翊樑代表也表示,不排除个别案件存在你监督你的,我干我的这种情况,只有让法律监督工作制度化才能有效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提到在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健康的领域,司法机关对政府部门分享大数据,“通过对数据的挖掘,找到存在监管盲区的企业信息,推给政府监管部门,从而避免一些案件的发生”。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顾伟强介绍,今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监督调研工作,启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在8月到10月就本市检察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法院、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法院、公安机关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情况等内容集中开展监督调研。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应雪云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