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证据筑牢公平正义的底线 本市启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调研

2018-8-20 09:59   来源:东方网    

    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为了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日前,市人大召开了“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调研”启动会。从即日起至10月上旬,市人大将就此集中开展监督调研。记者了解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重点是严格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加强审判活动的实质性审查把关作用,因而规范侦查取证、排除非法证据以及智能化办案系统都将筑牢公平正义的底线。

    规范侦查取证

    今年7月,《法制网》上讲述了一起这样的案例:2018年5月4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天平路派出所民警吴佳炜和同事在某宾馆房间内,现场抓获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吴佳炜从警不足三年,对于这样的毒品交易案,他是第一次独自处理。

    到达现场后,吴佳炜打开手机,手机里装有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APP,里面内嵌着在上海常见高发的24个罪名的详尽证据标准,点开证据指引页面,选择毒品交易类别,里面详细列出了“毒品交易”这个罪名的证据标准。共需找到6个证据链条、11个查证事实环节、52个相关证据材料。

    而这起案件也是上海刑事案件办理的缩影,因为有了统一的标准,对案件的办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此,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世亮深有感触,“避免公检法之间因为认识不统一而产生矛盾。”有数据显示,在上海公检法司统一办案平台嵌入统一适用的证据规则标准后,法院审理时间减少了约30%至50%,审理质量大幅提高。

    据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叶枫介绍,本市公安机关以规范侦查取证为核心,建立了一套完善证据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侦查取证的标准体系。以证据规则指引和规范取证工作,是上海公安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市公安局会同检法机关大力加强证据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证据标准与指引,完善侦查阶段取证标准,指引侦查办案工作。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了《上海市公安局受案立案流程和标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市高院、市司法局会签了《上海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一)》,明确命案、盗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4类7个罪名案件的基本证据标准,与市公安局会签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18个常见罪名逮捕证据标准,通过制定证据审查工作指引,完善各种类型证据材料的取证规范,促使侦查、起诉、审判围绕证据裁判标准进行。而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刑事办案和监督数据通报核查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则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实现了信息共享,公安机关把刑事立案(不立案)、刑事拘留、直接移送审査起诉、变更和撤销强制措施、终止调查、撤销案件等数据通报给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核查来防止发生执法问题。

    排除非法证据

    在一起园林所干部涉嫌受贿案件中,有一笔数额为9万元的受贿款,调查情况存疑。这笔9万元“受贿”,只有行贿人和受贿人两人相互印证的证词,没有其他证据。受贿人的供述过程漫长且犹豫,在多次反复口供中,受贿人的供词才慢慢与行贿人的供词在时间、地点、数额上对应起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庭前会议期间,连续看了两天公安机关审讯录像后,最终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予以排除”,从而将这笔“受贿”排除案外,发回重审。记者了解到,刑事诉讼庭前会议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开庭理前由法官负责召集控辩双方,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是为开庭审判程序做准备的预备性程序。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庭前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排除非法证据。据悉,本市已有多名被告人通过正在进行中的刑事庭前会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革而获益。

    据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介绍,本市法院正在推进庭审实质化,强化人权保障、确保公正裁判。“通过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规范法庭审理程序,强化辩护制度,做好关键证人的出庭作证工作,强化实质裁判、突出当庭裁判等举措,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盛勇强表示,庭审实质化就是要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全面推进“三项规程”实施工作要求,本市进一步修订完善《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和《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则》,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实现了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刑事辩护全覆盖。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修订了的《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启动、调查和认定机制,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自2015年12月启动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78件,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46次,排除非法证据11件。对20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其中公诉案件7人),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9件。

    除此之外,本市进一步完善逮捕证据指引,确保依法使用强制措施。市公安局与检察机关会签了《关于本市常见刑事犯罪案件逮捕证据标准的指导意见》,对常见刑事案件的逮捕证据标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证据标准体系是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补正细则,严格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非法证据排除及瑕疵证据补正规定》,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范围、调查核实方式,以及瑕疵证据的范围及补正细则,明确了非法证据及瑕疵证据的证据效力,进一步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相关工作机制。

    科技手段防范冤假错案

    上海的公检法系统已经在工作中全面运用了“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206系统)”。该系统由上海市公检法系统和科大讯飞共同打造,可解决刑事案件办案中存在的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被认定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软件”。206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录入系统的证据进行自动校验和瑕疵提示,辅助办案人员对证据审查补正,发挥提示、把关、监督作用,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也为公检法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提供了载体。目前,上海高院已完成盗窃罪等24个罪名的证据标准指引制定工作,系统具备单一证据检验等24项功能(已完成16项)。市高院表示,将继续改进优化206系统应用,并按照中央政法委指示要求,全力配合做好206系统的全国推广应用工作。同时,借鉴206系统研发经验,抓好民商事、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研发。

    据了解,上海公安机关自今年2月起全面推广应用该系统,截至7月31日,全局已录入系统提请批捕案件3250起,录入率为99.5%,通过系统提请报捕的案件为3193起,流转率为98.2%,共上传证据材料46万余页。通过对该系统的深度应用,全市办案民警在侦查取证的初始环节,按照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的标准进行取证,充分运用证据指引、证据校验等功能,发挥证据在定罪量刑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源头上防范了发生执法问题以及证据瑕疵,达到了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目的。

    市人大代表吴坚认为,法律监督是个新课题,过去公安机关着重于侦查工作,今后要更主动地接受法律监督。市人大代表李向农认为,法律监督光靠人的意识和重视等人为因素远远不够,还需要有细化制度来保障。“明确对不配合监督的情况如何处罚,未来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对于一些‘不规范办案’的行为纠错。”李向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