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物权编草案拟作原则规定
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
2018-8-28 11:19 来源:东方网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27日下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其中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引人关注。目前物权编草案对此先作出一个原则性规定。
据悉,2016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根据党中央批准的有关工作安排,该项工作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方案后,国务院提出法律修改议案,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或者物权法。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尚未正式提出方案和修法议案。物权编草案根据现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此先作出一个原则性规定,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
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问题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考虑到这两个问题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推进起草工作,因此,物权编草案这一部分内容暂未修改,待国务院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提请审议后,再作统筹研究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