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未成年人节目成少儿“梦工场”

2018-8-28 11:19   来源:东方网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昨起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规定》提出,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8月25日《北京日报》)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的出台,相信所有业内人士都会思考一个问题:规范未成年人节目,节目收视率还会好吗?规范未成年人节目收视率所带来的“痛感”,几乎是切肤甚至撕心裂肺的,因为随着“收视率打假”的深入开展,以及观众注意力向移动通信工具、网络短视频的转移,卫视综艺节目收视率开始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如今,这个“规定”的出台,未成年人节目这个“最低档”节目都可能“阵地不保”了。

    业内对电视收视率的深切焦虑,说透了就是对广告收益的热切期望。收视率是广告投放效果的重要考核标准,收视率越高,那么广告价值就越高,电视台收益也就越高了。一段时间以来,电视台综艺节目利用其得天独厚的视听影响力,不断创造广告效益的“辉煌战绩”。《第一财经日报》2015年的一篇报道称,《中国好声音》《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等近十档头部综艺节目的广告收益共计近100亿元。

    正是因为刻意追求广告效益,未成年人节目也纷纷遭受商业化、娱乐化和成人化的过度包装。童星真人秀、亲子真人秀、明星萌娃秀、萌娃模特秀等节目使电视台俨然成了少儿“梦工场”,让不少孩子出尽了“风头”。未成年人节目鼓励儿童参与节目,但遭受了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普遍质疑,所谓的“童星”不过是“马戏团里的小动物”,他们收获的虚假名头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健康成长必需的思想养料。

    未成年人节目作为儿童文艺媒体化、网络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不能抛弃儿童文艺的本真,弱化儿童文艺的社会价值,这个本真和价值应该是正面影响儿童道德认知和价值观养成。2016年广电总局发布“限童令”,并不是全面封杀未成年人节目,而是鉴于被玩坏了的未成年人节目宣示一种“儿童立场”。而上述这个“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则意在正本清源,促使未成年人节目回归儿童文艺的本真。

    “收视率第一”,是对未成年人节目本质价值的漠视和摈弃。未成年人节目不应该是儿童的虚假“梦工场”,而应该是儿童思想教育的乐园。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阵地,电视台理应把传播思想正能量、培养儿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而收视率的追求,应该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电视节目制作人在“寓教于乐”上发挥创新精神,将价值引领、情操陶冶、知识教育融于生动活泼的节目形式中。